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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网9月6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盛钟)近日,莆田市公安局公布了3项经清理规范后的市级公安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包括保安员专业资格证书核发,外国人签证、居留证件签发及延期、换发、补发,内地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及逗留签注签发。同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服务。

根据有关规定,审批部门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中介服务材料,包括各类技术审查、论证、评估、评价、检验、检测、鉴证、鉴定、证明、咨询、试验等。审批部门能够通过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解决以及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完成的事项,一律不得设定中介服务。现有或已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不得转为中介服务。严禁将一项中介服务拆分为多个环节。依照规定应由审批部门委托相关机构为审批提供的技术性服务,纳入行政审批程序,由审批部门委托开展。

此外,行政审批后置部门、后置环节应认可前置部门、前置环节的审批结果,对同一申请事项,不得重复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审批部门实际收取的申报材料,不得多于该事项服务指南上载明的申报材料。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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