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网10月14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蔡学伟 通讯员 程仁武) 如今,互联网+时代,网购给人带来无限的便利,可一旦买到不合格的商品,面对虚拟的商家,该如何为自己维权呢?近日,家住莆田城厢区的许先生就遇到了这样一件麻烦事。
向本地部门投诉 却遇无管辖权尴尬
不久前,许先生在网上订购了120盒糕点,货值1000多元。这几天,他收到商家寄来的货品,可打开包装礼盒后,他发现这些糕点的包装盒及包装袋上都未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和配料等信息,明显为不合格产品。
为了讨个说法,许先生携带该批糕点向城厢区食药监分局投诉,并向执法人员表达他的两个诉求,即要求执法人员没收该批食品并以涉嫌销售三无食品,对出售糕点的网点进行立案调查。
食药监执法人员受案登记,根据许先生所出具的网购快递签章,执法人员发现其是通过天猫官方网站上的“熊老大食品”旗舰店购买的商品。经营者所在的地址是浙江省杭州市塘栖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莆田城厢的食药监部门是没有管辖权的。这样一来,就无法为许先生维权了。
部门:维权先要保留证据
针对徐先生该如何维权,记者采访了莆田食药监部门,城厢食药监分局的工作人员介绍说,该投诉件中的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所在地、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或者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均在杭州市,根据相关规定,莆田的食药监部门确实没有相应的管辖权,应由杭州市市场管理局受理许先生的诉求。
该工作人员表示,另外,作为消费者也可以向交易平台要求赔偿。因为相关规定明确消费者通过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购买食品,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者食品生产者要求赔偿。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入网食品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由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赔偿。
食药监执法人员提醒消费者,在网购食品遇到食品消费纠纷时,应该保存好票证及证据,必要时可拍照或录像,通过向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中的类似“店小二”进行维权,或者将所取的视频及照片材料上传至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所在地、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或者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等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官方网站,或直接拨打“区号+12331”进行投诉举报。
责任编辑:肖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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