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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仙游交警对多个路段被违法占用的公共车位进行清理    

海峡网10月28日讯(海都记者 陈盛钟 通讯员 陈世望) 明明是免费的公共停车位,却放着“请勿停车”的牌子,甚至搬来杂物占位或私设地锁。连日来,仙游交警大队等部门在仙游城区开展了道路交通联合整治行动,对八二五大街、南大路、龙仙路等路段违法占用机动车泊位的违规行为进行了集中清理,部分私设的反光桩、泡沫箱等障碍物被收缴。

记者在仙游南大路看到,道路旁施划了不少停车位,但部分停车位被反光锥、凳子、大石块、泡沫箱、自行车等占据,有的甚至设置了地锁。一些想要停车的司机发现车位被挤占了,只得悻悻而去。有的车主干脆将车子随意停在路旁。此后,记者在胜利路、迎勋路、解放路等路段也发现了类似的现象。

“现在仙游城区停车难问题严重,不少街道上的停车泊位都被私自占用,加剧了这一现象。”居民王先生说,私自圈占停车位,不仅占用了公共资源,还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严重影响城市的道路秩序。

据了解,圈占停车位的基本上是沿街的商家,主要原因一是为了自己的顾客停车方便,二是怕车子遮挡门面,影响其做生意。而在采访中,有商家表示,在店门前的停车位设置障碍物也是出于无奈,因为很多车主将车长时间停在停车位上,导致店里的顾客没地方停车。

10月25日—26日,仙游交警大队城关中队联合鲤城街道和县城管办,在城区开展道路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中,执法人员重点对八二五大街、南大路、龙仙路、胜利路、迎勋路、解放路等交通流量较大的路段进行集中整治,严厉查处乱停乱放的车辆,并清理私占停车位的物品。对部分沿街商家违规在泊车位上放置阻碍物品的,予以收缴;对占用道路摆摊设点妨碍交通的,一律强制撤除,恢复道路原状。据统计,此次行动,执法人员共清理私占车位70多个。

民警提醒,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故意损毁、移动、涂改或擅自增设交通设施,造成危害的可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处罚款1500元。

责任编辑:郑梅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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