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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莆田11月8日讯 记者从莆田市人民检察院获悉,近日,由莆田市仙游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仙游县度尾镇霞溪村村委会原报账员曾金栋涉嫌贪污罪一案,仙游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曾金栋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经查,被告人曾金栋于2006年9月至2015年6月担任仙游县度尾镇霞溪村村委会报账员期间,伙同村干部曾益发(已获刑)等人,策划后将上级部门拨付的农村改厕、农作物良种、二女结扎户奖励金等补贴款共计人民币194555.8元予以私分,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本案系共同犯罪,其中被告人曾金栋共计分得30000元。

鉴于案发后被告人能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身的罪行,属自首,又能退出涉案赃款、预缴罚金,经司法局调查评估,符合社区矫正条件,故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责任编辑:肖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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