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海峡网>新闻中心>福建频道>莆田新闻
分享

荔城交警大队:随意拦路发小广告或被行拘

昨日,荔城交警劝导拦路发放小广告人员,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海峡网12月6日讯(海都记者 陈晋 通讯员 谢秋玲 文/图)停在十字路口等候红绿灯时,经常发现有人拿着一叠小卡片穿梭在车流中,将小卡片塞进驾驶室窗户。这种影响城市形象的不文明行为,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他们在车辆中穿梭不停,令司机们胆战心惊,司机们对此深恶痛绝。

记者昨日获悉,12月3日,荔城交警大队在东园路与八二一街执勤时,发现该路口处存在发放小广告人员,就对其进行制止。荔城交警大队相关人员介绍,该行为属于扰乱社会公共秩序,情节严重者将被处以行政拘留。

不胜其烦 看都不看就扔了

车主林先生介绍,每天他上下班经过东园路和八二一街时,经常会看到有人拿着一叠小广告,穿梭在车流中,将小广告塞进车辆驾驶室的玻璃缝中。“这些发小广告的人都是等车辆停在十字路口,等红绿灯的时候开始发放小卡片,看得很心烦。”林先生说,除了八二一街和东园路交叉口存在该现象外,东园路与延寿路交叉口也有类似情况。这些小广告很烦人,都是塞在车窗玻璃缝中,如果要取出,必须下车,或者直接降下车窗,但这样容易让小广告掉入车门内,破坏车辆零件。

据了解,大多数车主对这些小广告都极为反感,通常都不会认真看,更多的是直接扯掉扔在地上。也因此,道路十字路口经常变成了垃圾场,地上随处可见乱丢的小广告。

屡教不改或被行拘五日

荔城交警大队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大队民警近期在东园路执勤期间,也发现有人拦路发放小广告。对此,执勤民警立即上前制止,将分发小广告人员带到人行道上,并对其耐心说教,指出拦路分发宣传单、广告等妨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是可定性为扰乱社会公共秩序行为的,希望其一方面能够为自身的安全着想,另一方面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荔城交警大队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对拦路发放小广告者,以教育、劝离为主,对屡教不改者,最高处以行政拘留五日。

事实上,发放小广告这种现象不仅在道路交叉口存在,在体育中心综合馆、停车场也存在。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说,因管理小卡片的部门相对不明晰,且发放人员多是临时雇来的,而且流动性强,有的是晚上行动,执法起来比较难。

不过,还是有一些城市摸索出了一些遏制小广告的办法。比如泉州市,其监管部门按照小广告上面的电话,揪出幕后公司,或者联合通讯部门,将卡片上的电话停机,从源头解决这一难题。

 

责任编辑:林航

最新莆田新闻 频道推荐
进入新闻频道新闻推荐
亿力集团福建供服公司通过环境管理体系
进入图片频道最新图文
进入视频频道最新视频
一周热点新闻
下载海湃客户端
关注海峡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