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网12月13日讯(海都记者 陈丽明)仙游县法院少年庭,是莆田市法院系统最早成立的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与预防、减少未成年人犯罪为一体的少年综合审判机构。该院少年庭成立五年来,已为75名未成年被告人指定辩护人,对293名少年犯进行犯罪记录封存,帮助86名少年犯继续就业、32人重返中学校园、12人考上大学、1人取得硕士学位。昨日,海都记者获悉,就在上个月,仙游法院就通过多方努力,挽回了两名缓刑大学生险被劝退的情况,让校方接受两人就学。
两学生被判缓刑 被所在大学劝退
今年1月30日中午,当时尚未成年的两名仙游高三学生小郑和小邱因同学被殴打,和其他同案人(另案处理)持刀与肖某等人发生斗殴,导致被害人肖某右眼受伤,经鉴定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小郑和小邱被取保候审,之后两人分别考上厦门和漳州的两所大学。小郑和小邱的家属分别赔偿被害人十多万元,今年10月份,仙游县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小郑被判处有期徒刑18个月,缓刑2年;小邱被判处有期徒刑20个月,缓刑2年。
上个月初,小郑和小邱因被判缓刑,分别被其所在的大学劝退。办案法官获悉后,联合县司法局工作人员前往厦门和漳州,找学校和当地社区矫正部门协调,最后校方被他们的爱心和诚意感动,同意接收这两名少年犯返校就学。
青少年家教缺失 易走上犯罪道路
据法官介绍,在以上案例中,法院调查了解到,小邱的父母常年在外打工赚钱,家庭经济条件一般,但其监护人对未成年子女的管教不足,导致家庭教育缺失。家庭教育缺失的青少年包括留守儿童,独生子女,被家长简单、粗暴地对待的青少年,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等。此外,法院通过审理案件发现,不良的社会环境也易使青少年走上犯罪的道路。
经办法官告诉海都记者,未成年人犯了罪,惩罚、矫正是必要的,但毕竟已给社会、当事人造成了难以弥补的损失,所以更应把工作重点放在预防犯罪、减少社会危害上,建立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防治体系,对未成年人进行有效的全方位治理。
责任编辑:林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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