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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网友斑马线前不礼让 被抓拍处罚

莆田网友斑马线前不礼让 被抓拍处罚

测速抓拍显示闽BFU531车辆超速行驶 测速抓拍显示闽BFU531车辆通过斑马线时,行人在行进  

海峡网1月4日讯(海都记者 陈盛钟 文/图)从去年4月份开始,莆田交警部门部署开展了礼让斑马线专项整治行动,查纠了数千起斑马线未礼让行为,引导并强化驾驶员和行人的规则意识。近日,闽BFU531车主因不礼让行人被交警抓拍处罚,其对判罚结果有异议,称因为行人站在人行道上不动,自己才开车通过的,不应认定为不礼让行人。对此,昨日交警部门予以回应。

测速抓拍车辆超速

日前,有莆田网友发微博称,自己的车子途经荔城大道与石室路交叉路口时,因不礼让行人被交警处以扣3分、罚款100元的处罚。其对判罚结果存在异议,并贴出了相关图片。该网友认为“行人站在人行道上不动,我的车子经过后行人才走”,不应该认定为不礼让行人,并贴出“计算公式”,认为其车辆途经斑马线时与行人距离属于“安全距离”。

对此,莆田交警支队官方微博账号“莆田交警”回复称,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对于斑马线前车辆是否礼让,交警表示,主要依据两条评判标准:一、当有行人站在斑马线上时,车辆车速是否降到每小时40公里以下;二、驾驶员是否踩刹车点亮刹车灯。

网友驾驶的闽BFU531车辆在经过荔城大道与石室路交叉路口斑马线时,测速抓拍显示车速为53公里/小时,已超过限定速度,且从监控中可以看出车辆并没有踩刹车点亮刹车灯,即便有提前减速,在通过斑马线时速度仍为53公里/小时,证明其此前速度远快于此。另外,从监控中也可看出,斑马线上右前方行人正在向该车辆走来,并非其所称“行人不动”,因此,该处罚不存在异议。

斑马线前应提前减速

对于网友所称的安全距离,交警称,交通情况瞬息万变,充满很多的不确定性,不是通过公式就能简单计算出安全与否的。行人属于弱势交通参与者,行动路线又有不确定性,因此司机在开车时,在任何情况都应该注意观察路面情况,如果发现行人横穿道路,更应当避让,以确保双方安全。

那么,车主该如何礼让行人呢?交警介绍,当机动车行驶至距斑马线30—100米时,应当提前减速,做好停车让行准备,无行人横过时低速通过;行人已进入人行横道的,机动车需停车避让;行人与机动车同时通行可能引发冲突的,机动车同样要停车让行。交警部门呼吁,机动车斑马线前点一点刹车、减一减速度,礼让行人,这不仅体现了对生命的友善和尊重,更是彰显着一座城市的文化素养。

 

责任编辑:林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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