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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辱使命 担当有为

2017年1月10日,在莆田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莆田市检察院检察长于南生向大会作了《莆田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左图),全面展现莆田市检察机关过去5年围绕中心、服务发展、忠诚履职、司法为民的工作成绩,得到了代表的广泛肯定。

莆田市第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在莆田市委和省检察院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一个中心、两大主题、三项教育、四大监督、五个过硬”工作思路,全面加强各项检察工作,为“宜业、宜商、宜居莆田”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围绕中心 深度融合

服务发展大局积极主动

5年来,莆田市检察机关牢固树立“服务就是履职”的理念,不断充实完善服务,以强烈的使命感自觉融入大局、服务大局,把服务大局摆在检察工作最突出的位置。根据不同时期市委、市政府的重要部署,先后出台了一系列保障经济发展的“意见”“办法”“规定”,得到市主要领导的批示和充分肯定。

着力服务发展战略部署,主动对接沿海化工、高新技术产业落地等32个重点项目,提供法律服务,及时打击阻碍重点项目建设违法犯罪67人,查办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的职务犯罪149人,提供专题、专项、专业预防106次。探索推行“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生态检察工作模式,会同职能部门突出整治环境污染、非法占用林地等问题。监督有关部门立案查处40人,批准逮捕破坏生态资源环境犯罪110人,提起公诉231人;督促收缴水土保持补偿费、生态补偿金824万元,补植复绿面积达2000多亩,守护莆田绿水青山。

莆田市检察机关过去5年检察工作成绩亮眼

坚持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积极构建“亲清”检商关系,建立各种所有制平等保护机制、名优产品和龙头企业优先保护机制以及检企互联互动机制,开展惩治涉及企业的违法犯罪专项工作;全面推行“五个不轻易”“六个严禁”和“六条界限”服务措施,把服务大局的触角延伸到更多需要的领域,营造法治化宜商环境。

忠诚履职 勇于担当

助推平安莆田成效明显

莆田市检察院自觉担负起平安莆田建设者、捍卫者和守护者的神圣使命,坚持民有所呼、必有所应,严厉打击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各种严重刑事犯罪。五年来,共批准逮捕刑事犯罪嫌疑人14815人,提起公诉22338人。

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全面实行刑事和解、检调对接、检察文书说理、司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等制度。对初犯、偶犯、过失犯罪等情节较轻的案件,依法不批准逮捕2011人、不起诉2036人,促使488个家庭因邻里或亲情纠纷造成的轻伤害案件得以和解,有效修复了社会关系。依法妥善办理群众来信来访7918件次,为123名刑事被害人家庭办理了司法救助,救助金额271.6万元,办理数居全省前列。积极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及时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完善制度、强化管理的检察建议98件。

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突出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在全省率先实行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法律援助、心理矫正、分案处理、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建立非羁押诉讼帮教基地21个,使72名失足青少年重返校园、150名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莆田市“三无”未成年服刑人员刑释护送工作走在全国前列,1个涉罪未成年人社区矫正项目被列入“全国首批示范项目”。

注重民生 惩防并举

反腐倡廉建设深入推进

坚持惩防并举,预防关口前移,全面推行系统预防、行业预防和个案预防,在全省率先建立与市政府协作推进职务犯罪预防通报会制度,实行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先后与电力、税务、金融、国土、城建等98个部门建立预防协作机制,发出预防检察建议314件,发放莆田市检察院拍摄和编印的廉政短片及廉政书籍1万多册。在莆田监狱设立了全省面积最大、功能齐全的警示教育基地,组织328批次25000名机关和基层干部接受警示教育,大力营造廉荣贪耻的社会氛围。

按照中央、省市委关于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总体部署要求,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共立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445件591人,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两亿多元。立案侦查损害民生民利职务犯罪354人,其中涉及农机、生猪养殖等专项惠农补贴领域职务犯罪165人,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社会保障、扶贫开发等领域职务犯罪98人,涉及医疗卫生、教育就业等领域职务犯罪91人。

守护正义 保障人权

法律监督职能不断强化

5年来,莆田市检察机关以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为重点,全面加强对诉讼活动和行政行为的法律监督,全力维护社会公平公正。该市有13个监督案件被评为全国、全省精品案例。

先后开展公安机关“另案处理”案件等五个专项监督活动,建立全省最完备的“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全面推行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衔接机制、案件备查机制和联席会议机制,强化对刑事立案、侦查活动的法律监督。会同法院探索实行简易程序刑事案件集中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全面推行量刑建议、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和错案责任追究等制度。

致力维护监管场所安全稳定和人权保障。先后开展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和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等专项检察活动,纠正不当减刑、假释、保外就医501件,纠正有关部门不当监管和脱管、漏管472人次;对111名服刑人员特赦工作进行全程跟踪监督,查办监管干警涉嫌职务犯罪案件4件4人,促进刑事执行活动规范有序开展。

立足构建多元化民行监督格局,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向国土、人防、水利等部门发出督促履行职责检察建议书183份、督促起诉意见书13份,依法监督催缴入库土地出让金、滞纳金和利息19.54亿元以及人防费2245万元;督促规划、住建等部门整改荔园路沿线非法占道项目21处,整改面积12083.7平方米。此外,跟踪监督国土部门清理闲置土地10宗312.2亩,其中收回闲置土地4宗142.2亩,督促6宗170亩土地完成动工,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

从严治检 夯实基础

亲和力公信力持续提升

莆田市检察机关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以公正廉洁执法为核心,以队伍专业化建设为方向,以推进具有莆田检察特色的“人才、人格、人文”三项教育为载体。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检察队伍。

坚持政治建检,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引导检察干警牢固树立“四个坚定”,紧紧把握“五个性”,学习争做“六种人”,养成“根植于内心的修养、无需提醒的自觉、以约束为前提的自由、为别人着想的善良”的干事创业标准,为民、务实、清廉蔚然成风,涌现出一大批秉公执法、无私奉献、一心为民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有187个集体和431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其中74个集体、208名个人受到省级表彰,28个集体、60名个人受到国家级表彰。3个县区检察院分别获得全国、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1名检察官入选敬业奉献“福建好人榜”。

坚持素质强检,以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目标,形成不拘一格的选人用人制度,顺利选任194名首批员额检察官。建立与北京大学法学院检学共建机制,充分利用北大科研优势,努力培养一批专家型、专门型、复合型的检察人才。5年来,莆田市检察机关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理论调研文章1015篇,其中在国家级获奖39篇、省级获奖70篇,该市检察理论研究成果连续4年获得全省第一;有21名检察官入选全国、全省人才库,有42人次在省级以上业务竞赛中获奖,有7名检察官在全国检察机关业务练赛中获得“十佳”或“标兵”称号。来自莆田市城厢区检察院侦监科副科长徐晋雄以总分第一的好成绩,夺得第四届全国侦查监督业务竞赛冠军,这也是福建省检察机关重建以来首位全国冠军。

(本报记者 林振华 通讯员 吴凡)

责任编辑:杨林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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