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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网2月22日讯(海都记者 陈晋 )记者昨日从莆田仙游县政府获悉,该县日前出台《仙游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在原有“惠残”政策基础上增加资金投入300余万元,做好残疾人基本民生保障、促进残疾人及其家庭就业增收、提升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等5个方面工作。

在残疾人医疗救助、生活补助上,《意见》明确对肇事肇祸重性精神病患者给予每人每年400元服药补助,并实施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对象扩面。其中,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扩面到城乡低保户中的残疾人、非低保户中的重度残疾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

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从一级、二级扩面到一级、二级的重度残疾人和三级、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补贴标准为,一级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100元,二级的重度残疾人和三级、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每人每月50元。

《意见》明确保障“三无”残疾人供养。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残疾人,给予特困人员供养。

在残疾人就业扶持上,《意见》提出加大依法推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将用人单位是否履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义务纳入文明单位创建考评内容,对不履行义务的,不能参评文明单位。

此外,《意见》还明确,残疾儿童和贫困残疾人子女接受学前教育,每学期予以补助500元,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

责任编辑:林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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