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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网3月8日讯(海都记者 林养东)近日,莆田市教育局印发关于组建赴外支教教师志愿者人才库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自愿支教教师报名活动。据介绍,目前,莆田对口支援过的地区主要有:新疆、西藏、宁夏、三明平潭等对口县区,支教时间除新疆地区为一年半外,其他地区均为一学年。政策待遇因支教地区不同有差,如赴新疆地区,将一次性发给10000元御寒费、安家费等,每月给予1500元生活补助,薪级工资向上浮动一个薪级等。

新疆:月生活补助1500元 可休假、探亲

据介绍,赴新疆地区支教的教师要具备相应学科教师资格,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55周岁及以下。支援干部工作期间,派出单位保留编制、职务、职数。工资由派出单位发放,各项福利享受派出单位同类同级干部待遇,同时享受新疆地区同类人员地区津贴。

此外,省财政一次性发给御寒费2000元、家庭困难补助费2000元、安家费6000元。并统一为每人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标准为300元/人·年。每月还给予1500元生活补助,支援干部派出时,可在本人现行工资的基础上,薪级工资向上浮动一个薪级。工作期满回省后,浮动工资按保留工资管理。

对口支援干部休假和探亲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可合并使用,一年一次,往返路费、旅途住宿费由派出单位承担。工作期满后,可优先安排一次由省里统一组织的优秀工作人员休假考察。支援干部工作期间,支援干部可探亲一次,往返路费、在旅途中住宿费等,以及未成年子女同行往返路费,可按规定报销。

西藏:表现优秀 评级晋升获倾斜

在西藏地区支教的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在45周岁以下。在藏工作期间,有固定生活补助每人每月2000元,一次性发放一定金额的御寒费、困难补助和安家费,并提供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支教期间可按实报销进出藏差旅费每人每年两次。

援藏教师支教期间计算为担任班主任的年限,享受班主任津贴。这一年援藏支教经历视同城镇教师到农村教育工作两年的经历,并可缩短一年的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时限。援藏期间表现突出、成绩优秀的,西藏在评优表彰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派出单位在评选国家和省级优秀教师等荣誉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表彰优秀的援藏教师。各地在选聘中学校领导和中层干部时,应优先考虑在援藏支教工作中表现优秀的教师。

援藏管理人员期满返回后,援藏前在原单位担任领导职务的,原则上应安排同级别的领导职务。对在藏工作期间表现优秀的,符合任职条件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援藏期间已晋级的,返回后要安排相应职级的职务。

三明:每人获支教经费 2万元/学年

赴三明市支教的教师,按每人2万元/学年的标准拨付支教工作经费,用于支教教师生活补助、往返交通补贴、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及其他相关支出。每位支教教师生活补助为1500元/月,支教工作时间计入支教教师农村任(支)教年限和担任班主任的年限,支教教师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原学校执行的岗位工资执行,其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原学校满教学工作量计算,并享受班主任津贴。

在宁夏支教期间,教师伙食和生活补助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500元,各地在教师评先评优中要划出一定数量用于表彰优秀的支教教师。参加支教的教师人事关系不变,工资福利待遇不因支教而受到影响。

支教教师在平潭综合实验区工作期间的生活补贴和住宿由平潭综合实验区负责,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900元。

责任编辑:林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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