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网5月11日讯(海都记者 陈盛钟)昨日,记者莆田市医疗保障管理局获悉,2017年莆田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统筹补偿方案日前出台并施行。该方案首次将持有莆田本市居住证人员纳入参保对象,同时明确今年的筹资标准提高到每人不低于600元,其中政府补助标准由上年的410元增加到450元,个人缴费由上年的120元增加到150元。
提升多种门诊病种补偿封顶线
普通住院补偿方面,起付线与补偿比例及补偿封顶线与上年相比基本不变,即:乡镇级医疗机构100元起付,补偿比例90%;县区级医疗机构500元起付,补偿比例80%;市级医疗机构800元起付,补偿比例55%;市外医疗机构1000元起付,补偿比例40%。各级医疗机构补偿封顶线均为12万元。实行高血压、糖尿病、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等20种病种市、县(区)分级诊疗。参合人员未经县区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首诊住院而自行前往市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补偿比例为40%。
门诊特殊病种补偿中,重性精神病的补偿比例由上年的80%提高到90%,并将上年的6000元补偿封顶线,改为不设封顶线。癫痫病、儿童听力障碍、糖尿病等12种疾病的补偿封顶线提升至6000元,提升幅度1500元至2000元不等。辅助生殖技术一般的人群补偿封顶线由上年的2万元提升至3万元。此外,单独分类结核病门诊,将其补偿比例由上年的60%提高到100%,补偿封顶线由上年的4000元提升至7000元。
今年精准扶贫的门槛降低
方案还明确,莆田市定点医疗机构无法诊治的11类特大病种,确需转到市外三甲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住院的,其住院参照县区级(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予以补偿。该项规定在2016年器官移植、干细胞移植、骨髓移植等10种特大病种基础上,新增了H7N9等突发重性传染病。
方案明确,对于参合人员当年度内,扣除基本医疗保险普通住院补偿后超过1.5万元的合规医疗费用纳入大病保险补偿范围,成年人按照80%予以补偿,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按照90%予以补偿,每人最高赔付限额累计为33万元。而2016年规定,扣除基本医疗保险普通住院补偿后超过2万元的合规医疗费用纳入大病保险补偿范围。
另外,今年精准扶贫的门槛降低了。今年方案规定,对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当年度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补偿后,剩余自付部分超过1000元的合规医疗费用按照100%给予补偿,封顶20万元。而2016年的标准是,剩余自付部分超过2万元的合规医疗费用按照100%给予补偿。
责任编辑:陈锦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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