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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网6月1日讯 (海都记者 陈海容 通讯员 王志铭 苏杭)“无担保小额贷款,手续简单立即放款”,看似条件诱人的小额借贷,却让借款人陷入环环相扣的还贷“无底洞”。近日,莆田荔城警方破获了一起放贷型“套路贷”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据了解,这是莆田警方破获的首起“套路贷”案,揭开了里面的重重陷阱。

还不起钱 家中连遭泼粪喷漆

2月26日上午10时许,莆田的刘先生发现家里的门锁被涂粪便、锁眼被塞牙签,随后,他向属地派出所报案。次日,刘先生的家门再次遭到泼漆,且个人信息还被张贴在了村庄的电线杆上。此案引起了荔城警方“扫黑除恶”专案小组的重视。

据了解,去年10月,因资金周转需要,刘先生在莆田市区的一家小额借贷公司,以“借一押一”的方式借贷了1.5万元。不过,刘先生签订的是一份金额为3万元的借款合同,并被收取借款金额20%的平台费和押金,最后拿到的借款实际只有1.2万元。

双方口头约定,1.5万元分为10期还清,每期时限为7天,每期需归还1500元本金和800元利息。借款2个月后,刘先生陆续归还了2.8万元,却被告知之前归还的钱款均为利息、逾期费和违约金,还需再偿还1.5万元本金才可结清贷款。

因刘先生无力偿还剩余钱款,借贷公司便组织人员多次到刘先生及其亲属家,泼粪、喷漆、张贴告示等。

陷阱:签“阴阳合同”高利息口头约定

经调查,专案组民警基本确认这是一起“套路贷”违法犯罪案件。3月29日,该公司被警方查获,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

经调查,2017年10月起,犯罪嫌疑人游某登记注册了一家商务咨询公司,在荔城区镇海街道一处商务楼租赁场所,从事无担保的小额贷款业务,并雇用了郑某、林某、陈某等人,作为公司的员工,负责上门讨债。

据悉,游某收取的日息为本金的1%到1.5%,并要求签署借一押一的“阴阳合同”。所谓“阴阳合同”,即虚假借款合同,以实际借款1万元为例,合同签署借款金额为2万元,同时从中抽取10%的平台费及10%的押金,贷款人实际借款只有8000元。在签署的借款合同内均没有明确写明利息、逾期费、违约金的计算标准及金额。

游某利用贷款人急于用钱的心态,与贷款人口头约定高额利息,一旦发现贷款人有逾期还款或者其他违约行为,游某立即没收押金并要求贷款人支付高额逾期费、违约金。

若贷款人不履行支付游某随意规定的逾期费、违约金,游某则组织公司员工以软暴力方式上门讨债。

无力偿还借款人打工半年仍未还清

荔城警方发现,负责讨债的犯罪嫌疑人郑某之前竟是这家贷款公司的客户,因无力偿还高额利息,被迫在借贷公司打工抵债。

2017年6月,郑某向游某借款4000元并签署了“阴阳合同”。之后,为了偿还高额利息,郑某只能再多次向游某借款偿还,直至借款至1.6万元。因无法继续偿还利息,郑某只能被迫在游某的公司打工抵债,专门负责到贷款人家泼粪、喷漆、张贴告示。

郑某从2017年9月份开始到游某公司上班,其工资及抽成全部用于抵债,直至归案,仍未还清所借贷款。

日前,经荔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莆田荔城警方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对游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另一名犯罪嫌疑人被取保候审。目前,该起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责任编辑:黄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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