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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莆田再出新政 记者 林剑波

 海峡网讯 (福建日报记者 林剑波) 日前,莆田市印发《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将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报酬,数额达到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的个人和用人单位、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个人和用人单位列入“黑名单”。

“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工作开展已久,此次主要是对内部流程和文书进行完善。”莆田市人社局劳动关系科科长郑雷说,相关部门将用人单位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前,应当履行书面告知程序,下达《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告知书》,告知当事人有陈述、申辩的权利;相关部门决定将用人单位移出拖欠工资“黑名单”,应当作出《移出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决定书》。

相较于其他地区,莆田整个产业结构中,制鞋、服装等传统制造业占比较大,其中又以中小民营企业为主,近年来,有些企业资金周转困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时有发生。为了加强对拖欠工资违法失信用人单位的惩戒,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莆田市对“黑名单”管理工作进行再规范、再细化。

郑雷说,今年已有两家用人单位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分别是莆田市海蓝鞋业有限公司、福建省龙涛劳务工程有限公司。“黑名单”信息纳入当地和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用人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实施联合惩戒,在政府采购、资质审核、融资贷款、税收优惠等方面予以限制,使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责任编辑:黄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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