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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莆田:员工离职后无法领到失业金 问题出在哪?

海峡网5月24日讯(东南网记者 王龙风)近日,网友通过东南网《直通屏山 省委领导留言板》反映,称其从公司离职后,因失业保险没有个人缴纳明细,导致无法领取失业金。【留言详情】莆田荔城区劳动就业中心负责人表示,目前该公司缺少员工失业险分解所需相关材料,需公司配合办理职工失业保险分解手续。该网友所在的原用人企业负责人则表示“能配合提供的,都已经全力支持配合了”。那问题究竟出在哪?

该网友黄先生称,其从2006年就开始在莆田市捷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班,直到2019年2月份离职。之后,黄先生前去劳动就业部门领取失业金,但无法取出,原因是其原公司所缴纳的失业险是集体扣款,没有个人明细,也即失业险未分解到员工个人身上。“公司老板认为是政府自己工作没做好,政府部门说是公司未配合提供材料,让我自己和公司联系沟通,让我也很难办。”黄先生说道。

“前员工有需要什么材料,我都已经全力支持配合,能提供的也都提供给他了。员工需要自己跟政府部门对接清楚,如果还需要什么材料,我能支持配合的都会支持。”莆田市捷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吴先生认为,公司每年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失业保险等费用,社会保险都有个人明细,失业保险却没有,这是政府部门工作的问题。

荔城区劳动就业中心主任陈女士介绍,2017年10月之前,全省失业保险缴费均实行汇总申报,即缴费单位向税务部门直接申报缴费人数及总金额。缴费单位需次年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就业中心办理年度分解手续,将上年度单位员工参保缴费情况手工登记至《个人缴费凭证》,作为失业保险待遇申领的主要依据。2017年10月起,全省年度分解手续办理统一实行系统操作,各参保单位直接明细申报,参保人员可实时查询个人缴费情况。

陈女士表示,黄先生反映情况后,经过查询发现,该公司目前只办理了2017年1月至9月的缴费分解手续,未办理其他年度的分解手续。因此,需要该公司提供未分解年度失业保险税单或银行回单、缴纳失业保险费申报表、年度失业保险分解表(含电子档)、年度缴费汇总表等相关材料。“该公司到荔城区劳动就业中心窗口办理缴费分解手续后,黄先生才可领取失业金。”陈女士说。

“我跟该公司联系,告知催促他们前来办理分解手续,但他们觉得公司已经在税务部门那里缴费了就已经完成了员工失业险缴纳。但其实办理职工失业保险分解手续,也是用人单位应该要配合完成的。”陈女士表示,劳动就业中心每年都会通知提醒用人单位及时办理失业险分解手续,但用人单位若未配合及时办理分解手续,劳动就业中心也缺乏有效监管强制手段,因此还是提醒用人单位若尚未分解员工失业险,应该及时办理分解补录手续。

责任编辑:黄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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