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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网讯 为规范和促进莆田校外培训事业健康发展,莆田近日出台《关于加强和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的补充通知》,要求在9月30日前完成校外培训机构的重新摸排工作,重新核定校外培训机构申报范围、完善管理规定、加快审批进度。

《通知》要求,凡是面向中小学生的(不含中职学生)校外培训机构必须经审批取得办学许可证后,登记取得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才能开展培训。各县区(管委会)教育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招生宣传、收退费管理以及组织竞赛、教学内容和时间等办学行为。

《通知》指出,各县区(管委会)教育部门要依照《全国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操作办法》要求,实时更新校外培训机构的摸排、整改、审批、学科类培训备案等情况,实现全过程精细化管理。通过平台公布校外培训机构的有关政策、“白名单”、“黑名单”、学科类培训班等信息,受理群众投诉,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通知》要求,各县区(管委会)教育部门要进一步加快办学许可证审批进度,重点审批学科类培训机构,符合标准的可采用文件批复同意或颁发办学许可证等方式尽快进行办学许可,做到达标一家审批一家;对目前未能整改到位的校外培训机构须在10月31日前完成整改;对无证开展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依法予以取缔。(湄洲日报记者 吴双双)

责任编辑:黄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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