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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2月2日讯(福建日报通讯员 张步雄 记者 林剑波) 近日,在莆田市区一处楼盘交房现场,首批17户业主在收房的同时,领到了不动产权证,标志着该市正式实现“交房即发证”目标。

一般情况下,商品房产权证要等交房后1至2年才能拿到手,而这次向开发商提交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相关办证材料后,由其统一办理,不到5个工作日就完成了。

据了解,按照以前的商品房办证惯例,楼盘项目完成后,要经消防、人防、住建、规划等部门验收通过,才能受理办证材料,整个流程耗时比较长。

近年,莆田市自然资源局把“交房即发证”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不断推动莆田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加快实施步伐。为此,莆田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将商品房首次登记与转移登记并行办理,与税务部门实行一窗受理,把办证材料推送到税务部门,核完税后又返回,然后着手办证。

根据有关规定,“交房即发证”必须满足若干条件:一是新建商品房项目;二是在竣工验收前,并行开展不动产测绘、测绘备案、项目验收及不动产登记申请;三是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和税务部门提前审核;四是由开发企业提前协助收集个人分户办证材料,由购房人委托开发企业代为缴交税费。

莆田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交房即发证”解决了消防验收、不动产测绘、规划核实、首次登记等串联办理周期长、效率低的问题,让购房人可以马上办理落户、交易过户、抵押贷款等业务。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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