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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日晚,莆田市民政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帮扶工作的通知》,全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对于低保、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莆田市安排专人对其进行全覆盖结对帮扶;对独居、行动不便的特殊困难对象,由所在村委会(居委会)提供米、菜、油等生活品代购服务;对受疫情影响、符合条件的城乡困难群众和父母因疫情被医学隔离导致事实无人抚养的儿童及时纳入社会救助保障范围。

在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临时救助金可用于购买抗疫应急物资,如生活必需品、防护用品等,对困难群众可采取社会化发放、现金发放和物资发放等形式予以直接救助,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先行救助;对因疫情影响、隔离未就业或暂时无劳动收入的生活困难人员,不受户籍地限制,由所在乡镇(街道)或县级民政部门,直接实施临时救助;对因疫情造成重大生活困难群众,采取“一事一议”方式进行救助。(记者 陈汉儿 通讯员 郑莉平 游晓璐)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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