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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湄洲湾港东吴港区罗屿作业区13号、14号和15号泊位工程获得省发改委核准批复。

根据批复,三个泊位工程均由莆田港务集团全资子公司福建省罗屿港口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其中:13号泊位拟建设1个7万吨级散货泊位及相应的配套设施,设计年通过能力550万吨,项目估算总投资69772万元;14号和15号泊位工程拟建设2个7万吨级散货泊位及相应的配套设施,设计年通过能力960万吨,项目估算总投资194751.82万元。

上述泊位工程项目的建设将有利于完善我国东南沿海煤炭、铁矿石专业化运输网络,推进罗屿作业区集约化、规模化建设,提升湄洲湾港大宗散货运输综合竞争力,满足对台中转及福建、江西、湖南等腹地工业发展需求。

据悉,湄洲湾港东吴港区由东吴、罗屿、盘屿3个作业区和湄洲岛作业点组成,共规划形成码头岸线11公里,布置泊位38个(其中万吨级以上深水泊位37个),形成综合通过能力11148万吨。港区重点发展煤炭、矿石等大宗干散货运输,兼顾发展LNG、粮食运输及旅游客运,逐步发展成为服务临港工业、承担中西部地区及东南沿海大宗干散货转运的综合性核心港区。(记者 陈盛钟)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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