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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月2日讯(福建日报陈汉儿 吴志军 陈裕过) 日前,莆田港秀屿港区莆头作业区进境原木指定监管场地(B类)正式通过海关总署验收,成为福州海关辖区4个进境原木指定监管场地之一,对进一步完善口岸功能、降低企业物流成本、促进莆田木材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据了解,莆头港口紧邻全国海港口岸首个木材检疫除害处理区——秀屿港进口木材检疫除害处理区,港区后方现有秀屿国家级木材贸易加工示范区和莆头国林木材产业园两大木材临港产业园区。在莆头作业区设立进境原木指定监管场地(B类)能大幅降低企业物流成本,优化港口腹地木材供应链布局,提升市场竞争力,助推莆田港口岸木材进口多元化,增强高端、精深木材加工项目入驻吸引力,推动传统木材产业转型升级。

据悉,海关进境指定监管场地是指符合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的设置规范,满足动植物疫病疫情防控需要,对特定进境高风险动植物及其产品实施查验、检验、检疫的监管作业场地。进境原木的口岸须具备进境原木指定监管场地资质,分为A、B两类,其中A类资质可以接卸和处理来自俄罗斯、美国阿拉斯加州、加拿大BC省的未经除害处理的原木;B类资质仅可接卸在境外已实施过去皮或除害处理的原木。A类资质可以同时开展B类资质业务。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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