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2008年投运的151辆的士今年到期,第一批80辆的士本月达到强制报废年限。
连日来,永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中队长牛莹利用下班时间走访了闽顺客运有限公司、永运客运有限公司和闽通长运客运一分公司等三家出租车企业,将情况通知出租车司机,将临界强制报废名单送到管理人员手中,并签字确认报废日期为4月28日后禁止上路。交警还了解公司购买新车替换进度,督促做好出租车车辆更新,确保永安市民乘车安全顺畅。同时强调严禁驾驶已达报废期限的出租车载客,否则将依法处罚1500元,扣留驾驶证,吊销、收缴车辆并强制报废。
2008年,永安市政府批准同意投入使用151辆出租车。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车辆使用年限为8年。第一批80辆出租车客运的士本月达到强制报废年限。为此,永安交警大队车管中队已发文通知企业,并通过微信等平台逐一通知的士司机。
责任编辑:陈锦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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