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市第一医院召开全面落实全病种付费改革专题会议,指出开展全病种付费改革工作是落实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举措,对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切实减轻群众看病负担将起到积极作用。
5月17日,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联合发文,要求在我市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开展住院费用全部按病种付费工作。
就这份文件精神,市第一医院管理办主任陈晓帆给出了进一步的解读。他解释说,全病种付费的概念是:绝大多数的疾病,患者到医院就医后,医保都有相应规定给医院的支付金额,相当于给医院一个指导价格。
谈及新文件对医院的影响时,陈晓帆说,新文件主要规定医保支付方式的改变。过去,医保按照总额支付,或是按人头支付,现在改成按病种支付。对医院来说,支付方式比过去更精细、更科学、更合理。对医生来说,根据收治病种的轻、中、重、缓、急以及是否存在并发症,同样的疾病有不同的支付金额,他们能够更好地指导自己的诊疗行为。因此,新文件对今后提高医院医疗质量、规范诊疗都将起到积极的指导作用。
5月18日,我市再发医改配套文件——《关于严格控制医疗总费用个人自付比例的通知》,要求全市医疗机构严格控制医疗总费用中个人自付比例,切实减轻百姓看病负担,维护好群众利益。
“我市公立医院全病种付费总费用中个人自付比例控制指标,是根据往年的自付比例,作出的一个重新测算。举例来说,城乡居民过去在三级医院就诊,自付比例为58%至59%,也就是说总治疗费用1万元,患者需要负担5800元至5900元。新文件下发后,要求医院在诊疗总过程、总结算中,患者的平均自付比例不能超过50%,即5000元左右,这对医生检查项目,或自费药品的使用也将起到规范作用。”陈晓帆具体分析道。
就下一步医院如何做好全病种付费改革工作的贯彻落实,市第一医院党委书记、副院长周章彦说:“一方面,医院将进一步严格规范诊疗行为,加强临床路径管理,重点加强对药品和医用耗材的使用管理,严格控制个人自付比例,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另一方面,医院将规范病案首页填写管理,提高病案首页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确保按病种付费管理工作落实到位。此外,医院还将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全员参与按病种付费管理和医疗行为监管工作,进一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责任编辑:肖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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