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按照省人社厅有关开展全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制度检查的工作部署,我市开展了以内控制度建设、组织机构控制、业务运行控制、基金财务控制、信息系统控制、审计整改为主要内容的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制度检查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
市人社局由分管局领导牵头,组织抽调了17名业务人员,开展了检查业务培训,分四个小组对全市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全面检查。
明确检查内容
市人社局制定了详细的检查标准,在内控制度建设方面,要求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度、内部管理制度、内控考评制度等,规范业务行为,提高数据信息质量,确保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基金的安全完整,杜绝各类基金被贪污、截留、挪用等违纪违规现象的发生;在组织机构控制方面,要求不相容岗位按要求严格实现人员相互分离,如数据录入、待遇核定、业务审核的岗位与审批岗位相分离,会计岗位与出纳岗位相分离,会计、出纳人员凭任职资格持证上岗,各项工作严格执行“经办、审核、审批”三分开制,切实保护基金安全;在业务运行控制方面,要求制定业务操作管理办法和工作制度,明确各环节的操作流程,制定档案资料管理制度,明确业务、财务经办过程中涉及相关资料的留存、归档、立卷和保管的时限要求;在基金财务控制方面,要求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收支两条线管理,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在信息系统控制方面,按照国家有关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建设的标准,规范业务系统和数据库,操作人员分经办、审核、审批,均实现岗位分离。
提出整改要求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缴费基数嵇核、档案管理、人员岗位设置等问题,提出了规范业务行为、优化队伍结构、规范网络管理、将实地稽核与专项稽核心相结合、实行全程监控等整改意见,并要求认真整改,及时反馈。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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