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将收购来的野山羊肉晒在自己微信朋友圈“叫卖”,被宁化森林公安民警查获,并处罚款1000元。
6月11日,市民举报称,有人利用微信朋友圈叫卖野山羊肉。接警后,宁化森林公安民警利用其微信朋友圈中的联系电话将违法嫌疑人张某抓获。
经查实,张某将谢某撞死的一只野山羊收购,因价格便宜,且自己又吃不完而晒在其微信朋友圈销售,并附上了其收购野山羊的一些图片和文字。
经民警调查证实,违法嫌疑人张某以50元/公斤的价格向谢某收购一只重10公斤的野山羊,在未取得经营野生动物许可证的情况下在其微信朋友圈“叫卖”,目前,宁化县公安局森林分局依据福建省实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二十七条第六项规定已对其作出没收野生动物,并处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同时,执法人员也提醒广大市民,任何违法购买贩卖野生动物都是不允许的。(张丽勍 廖荣华)
责任编辑:郑梅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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