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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之夜,本是夫妻双方美好生活的开始。但就因为新郎酒后鲁莽的行为,在客房登记时与酒店发生了纠纷,不仅砸坏了酒店的设施,还打伤了前来处理纠纷的民警。结果,新郎没进洞房先进了牢房。近日,沙县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被告人俞某坤、俞某枝拘役5个月。

今年2月13日,因弟弟俞某枝结婚,俞某坤在沙县某酒店预定三间客房招待宾客。当晚,因客房登记俞某坤与酒店发生纠纷,砸毁酒店花瓶、吧台电脑显示器等财物。酒店报警后,沙县公安局凤岗派出所民警前往现场,口头传唤涉嫌违法的俞某坤至派出所。但俞某坤、俞某枝兄弟两人拒不配合,并对民警以推扯、搂抱的方式进行阻挠。

随后被告人俞某枝坐上一部小车准备离开,凤岗派出所增援民警先后赶到现场,采取强制手段将被告人俞某枝拉下车,又遭到被告人亲人拉扯,被告人俞某枝从车内伸手对民警头部进行殴打。民警先后五次鸣枪警告,才制止了被告人俞某枝等人的妨害公务行为。随后公安民警及前来支援的巡特警大队民警将被告人俞某枝、俞某坤当场制服。出警民警头部等多处受伤,警服衣领、肩章被扯坏。经鉴定,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沙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俞某坤、俞某枝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俞某坤、俞某枝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应当从重处罚。俞某坤、俞某枝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部分犯罪行为,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在本案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俞某坤、俞某枝能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提醒:结婚是件大喜事,遇事应该和气沟通,主客尽欢,不该醉酒后意气用事做出冲动之举。民警依法出警处理警情是维护辖区稳定、保障群众利益的公务行为,公民应当积极配合,暴力妨害和阻碍执行公务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郑锦利 乐小丽)

责任编辑:郑梅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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