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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还不用收费,真是太好了,以后村里的工作就更有保障了。”8月5日,泰宁杉城镇司法所法律工作者邓毓莲与杉城镇南溪村委会签定了《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协议书》,免费为南溪村开展为期3年的法律服务工作。这是今年来该司法所法律工作者与村(居)委会签定的第4份法律顾问协议。

与村(居)签定《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协议书》,是开展选派律师、法律顾问进村(居)担任法律顾问工作的一个缩影。其工作范围和职责包括在村(居)开展法制宣传、参与人民调解工作、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为群众提供法律专业意见、代理参加诉讼、仲裁等内容。

目前,杉城镇共有两名兼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截至日前已担任了10个村(居)的法律顾问。今年来,共开展接待日活动11次,接待法律咨询107人次,调解纠纷27起,得到群众的好评。 

责任编辑:林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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