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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大田县纪委通报了一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的典型案例。

大田县坑口水库管理处主任、党支部书记范明铁(正科级)因单位发生多起公车私用问题被问责。2016年2月至5月,县坑口水库管理处两名驾驶员因多次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被查处,其中1人被解除劳动合同,并责令缴纳车辆使用费160元;1人被通报批评,责令缴纳车辆使用费132元,并扣发绩效奖200元。范明铁作为该单位主要领导,对本单位公务用车疏于管理,负有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从以上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真正把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扛在肩上,尤其是党委(党组、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带头遵规守纪,严格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传导压实到基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把问责作为从严治党利器,进一步强化问责工作,尤其要突出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管党治党不力、“四风”和腐败问题频发、巡视巡察整改不落实等问题的问责,同时在纪律审查中坚持“一案双查”,严格查处追究、点名道姓曝光各类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地生根。

责任编辑:陈锦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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