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2016年市委常委会议军会议纪要》〔2016〕28号关于市区驻军随军家属随调和就业安置的议定事项,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福建省军区批转省人社厅省军区司令部省军区政治部关于福建省贯彻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闽政〔2014〕20号)、《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等文件精神,三明市直行政事业资产管理营运中心、三明广播电视台、梅列区环境卫生管理处、梅列区列东街道企业服务中心、三元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公开定向招聘市区驻军随军家属6名。
一、招聘基本条件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年龄要求:18至40周岁(即1975年9月12日至1998年9月16日期间出生)。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符合招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6年9月16日前取得。
二、招聘岗位及对象
招聘岗位:事业单位工勤岗位6人;
招聘对象:市区驻军部队团职及以上和营职及以下干部未就业(含失业)随军家属。具体条件详见《2016年三明部分市(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三、报名时间、地址、要求及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12日至2016年9月16日的正常工作日;
2.报名地址: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和军队转业安置科;联系人:张春花;联系电话:8223142。
3.有关要求:报考者报名时须认真阅读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方可报名。其中,报考三明市直行政事业资产管理营运中心、梅列区环境卫生管理处、三元区环境卫生管理的,岗位并为一个大岗位进行招考,岗位名称统称为“01岗位”;报考三明市广播电视台、梅列区列东街道企业服务中心、三元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工勤岗位的,岗位并为一个大岗位进行招考,岗位名称统称为“02岗位”。
笔试、面试结束后,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人选中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其中:对烈士遗属、因战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正团职以上干部、飞行员和三级舰艇主官、在国防和军队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并受到大军区级以上单位表彰的军人随军家属,以及战时荣立三等功、平时荣立二等功以上、驻海岛、高山部队、在船(舰)艇上或作战部队基层工作满10年的市区驻军随军家属,优先择岗,其他考生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由考生依次选择大岗位中的具体岗位。若选岗中出现弃权情况,则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4.注意事项:
⑴考生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⑵考生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待就业证或失业证、随军报告表、配偶所在部队任现职的行政任命文件(加盖所在部队政治部公章)。
四、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公共科目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基本素质和能力。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一)笔试。各招聘岗位笔试均只考一个科目,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主要内容是政治和经济基本理论、公共管理、法律基础、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识、福建省情等,题型全部为客观题),考试时间120分钟。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面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规定时间内统一组织实施,按照《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2012〕33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面试人选的确定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考生为面试人选。
面试考生名单确定后,如因考生弃权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人数的,可从达到笔试合格线以上的其他考生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个别岗位进入面试考生出现1:1比例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
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名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将在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smldbz.gov.cn/)上公布,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应在面试前5天将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方式及面试有关事项电话或书面通知面试考生,并在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网站公布,在规定时间未到面试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核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体检对象的确定、体检标准、考核、公示、聘用等相关要求,按照《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的规定进行。
本通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另外
梅列区人民法院面向全市公开选调4名法官助理,现已开始报名,报名时间截至2016年9月25日。
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法院选调法官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院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4名法官助理。
一、选调条件
1、全日制高等院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2、具有在职公务员身份;
3、1985年9月30日后出生。
二、选调程序
选调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体检、考察等程序进行,择优确定人选后,经与原单位协商办理相关手续。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9月25日止。
2、报名方法:可携报名资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近期二寸免冠彩照2张)到梅列区人民法院政治处现场报名,或将报名资料邮寄至本院政治处。
3、联系方式:本院政治处;邮编:365000;联系电话:0598-8083186、8959067;联系人:小曾、小陈。
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法院
2016年9月13日
责任编辑:陈锦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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