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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霸道”“僵尸车”添堵还污染环境

下洋一家二手车行门前的“僵尸车”

三明:“霸道”“僵尸车”添堵还污染环境

停在高岩新村74栋附近的“僵尸车”

“这辆车停这里很久了,我的菜摊都快被挤到路中间去了。”在市区附小公交站点后的高岩市场内,一辆车牌号为“闽GA8813”的“长安牌”箱式面包车赫然堵在一处破旧民居的出口旁,引路旁商贩怨声载道。昨日,记者看到,这辆面包车车身破旧,落满灰尘,车胎稍瘪,还用一条粗布绑着,既占地方,又不雅观。

在附近开店2年多的李洪梅说,这辆车起码停了大半年。“这条路本来就窄,每天早市人那么多,停在这儿给大家带来很多不便,我们不懂到哪里反映,也没人来处理。”

这类随意“栖息”在路旁的“僵尸车”并非少数。记者走访后发现,在高岩新村74栋附近,一辆车牌号为“闽GS1516”的皮卡车车身破旧,车后斗堆满落叶、灰尘,无人认领;在麒麟山公交站点后“潮汕小吃”附近的小区内,一辆锈迹斑斑的面包车长期占据停车位,居民反映影响出行;在下洋往城关方向的二手车行门前,车身满是尘土、破烂不堪的一排“浩浩荡荡”的摩托车大军正“霸道”地占领着人行道;在上河城上知园社区和上真园外沿河步道各停着一辆锈迹斑斑、车轮瘪塌的汽车……

“‘僵尸车’大部分是快报废的车辆,又破又脏,很多都生锈了,一碰就要散架的样子。”清扫东新三路路段的环卫工人李阿姨说,此前,在“市社保中心”公交站点附近,她还见过一辆停在人流量大的中心位置的“僵尸车”成了商家宣传的免费广告背景板。

危害 添堵惹事还污染环境

事实上,“僵尸车”的罪状绝不仅仅这一条。

三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梅列大队叶警官告诉记者,“僵尸车”大多停在隐蔽的街头巷尾内,如果刚好停在市民出行路口或位置狭小的地段,很容易引发市民出行不便和车辆出行困难的难题。另外,如今私家车车辆增多,市区公共停车位紧缺,“僵尸车”长期占据车位还间接浪费了公共资源,加剧了车位紧张的状况。半年前就有市民反映在东新五路乾龙巷内出现了4辆疑似“僵尸车”,造成车位紧张,让好多业主叫苦不迭。

更严重的是,由于没有警醒标识,有些过往车辆可能与随意停放在街头巷尾的“僵尸车”刮擦碰撞,引发交通事故。叶警官回忆,前几个月,他曾处理过一起发生在夜间的交通事故,起因就是车辆转弯时没有注意到停在路边的一辆“僵尸车”,和它撞了个满怀。事故发生后,“僵尸车”车主不仅受到了违停处罚,还赔偿了对方一笔不少的费用。

记者从市消防大队了解到,夏季是汽车自燃现象高发期,长期处在室外高温环境中,如果车辆线路老化或有其他零星火源,极有可能导致汽车自燃。而“僵尸车”因为零件老化,自燃隐患更大。假设车内还存有汽油,则可能带来更严重后果。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废弃车内的旧电瓶含有大量铅、硫等有害物质,长期不处理的废弃车辆还会形成大量有害气体,对环境造成污染。

追问 “僵尸车”何来?“僵尸车”从何而来?

“比如一辆指导价26万元的‘别克君越’,车龄6年左右,车子状况较好,回收价也就剩下指导价的三分一左右。如果车龄更久,车况不佳的,我们二手车行是不可能回收的。”“车猫认证”二手车行销售主管林秋芳这么分析,如果车子损害较严重,修车费用高,又没有二手车行或个人回收的,就可能被车主随意丢弃在隐蔽处。当然,不排除有的“僵尸车”也可能是因为车主失踪、入狱等原因不能前来管理。

正如林秋芳所言,近日,苏先生正为自己父亲贪便宜“购买”的一辆二手长安牌小轿车如何处理而发愁。“这辆车是一个亲戚的,很破了,我老爸非要花8000元买回家,每次修车都花不少钱,现在我买新车了,这辆车不懂怎么办?”苏先生表示,车子太旧转卖肯定也没人接手。如果报废,因为没过户,既要麻烦亲戚,又需要各种手续,所以最好的选择就是停在小区楼下隐蔽的地方。时间长了,必然成为一辆“僵尸车”。

在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吴泽勇看来,“僵尸车”的成因无外乎两个方面。“其一是现在一些人的法律意识淡薄。他们认为旧车停在隐蔽的地方,执法人员看不到,或者停在自家小区里,好像谁也管不着就行了。”吴泽勇说,实际上,一旦被发现或者举报,该报废的车辆还得强制报废,该交的滞纳金还得依法补缴。如果完全联系不上车主,或者故意延期处理,有关部门会把车主加入“黑名单”,此后,全国范围内的车管业务都将暂停对加入“黑名单”的车主服务。

其次,就是现行的报废回收制度的金额太低了。“一般情况下一辆私家车报废金额才500元,很多人觉得报废金额低,手续还麻烦,加上有的车主因为违章、欠缴等原因有大量滞纳金,车主一算账,发现不合算,索性破罐子破摔,随意丢弃旧车。”吴泽勇说,因为不管是出售还是报废,车牌和行驶证等证件都缺一不可,车主都需处理完之前的交通违法记录和补缴滞纳金。

有关部门 “不是你想停就能停!”

“我每天都能见到这辆车,移开吧,太重,可能性不大,不移开吧,脏兮兮的,看着碍眼。后来想反正离我店门比较远就算了,再说也不知道该找哪个部门举报。”在下洋综合市场附近,一辆车牌号为“陕F3919C”的“东风牌”皮卡车,车窗落满鸟粪和落叶,车后斗铺着厚厚的尘土、瓶瓶罐罐,按照附近小吃店店主王先生的说法,这辆“任性”的皮卡车少说停了三个多月。

吴泽勇说,如果“僵尸车”停在市(城区)中心公共停车位内,或停在市政道路的公共停车位以外的,属于违规停车,由公安部门管理。如果“僵尸车”停在市政道路以外的街头巷尾内,则由城管部门管理。“碰到‘僵尸车’我们会通知车主移动车辆,或将未悬挂号牌或有违停、过检、报废等交通违法行为的车辆拖至指定停车场存放,并公告、通知车主限期接受处理。如果‘僵尸车’仍不及时办理报废手续,将会影响办理包括新车入户、二手车过户等相关业务。”吴泽勇说。

现在许多小区内的“僵尸车”也不少。吴泽勇认为,占用小区公共资源的“僵尸车”应该由小区保安部门或物业部门管理。“假设小区没有物业,那么由业主委员会管理。如果业主委员会也没有,那么居民可以向街道办事处或者居委会求助。”

叶警官与吴泽勇同时提到,当市民遇到“僵尸车”无计可施时,可拨打“110”反映情况。有关部门会根据市民举报的线索逐一进行排查登记,妥善解决问题。另外,沙县市民也可拨打“5699110”救助。

律师说法 惩治“僵尸车”有法可依

“我们小区挺多‘僵尸车’,尤其是一些摩托车,长时间占着楼底下公共空地,让他清理吧,对方还理直气壮教训你一顿。”三元区新市中路盛建花园门卫蔡伯伯说,该社区是2003年建的小区。和大多数同一时期的小区一样,盛建花园没有安排停车位。随着车辆逐渐增多,小区内空地划出了停车位63个,每个车位的停车费2元/天。

门卫蔡伯伯说,因为车多车位少,有的车子一停就是几个月,让他开走,对方回应你一句:凭什么我不能停?不让开走吧,想停的人根本没位置。“旧小区和新小区不同,我们的车位管理没那么规范,一般情况是哪里有空位哪里停,我们没有执法权,是不是就没办法处理?”

沙县竞成律师事务所律师汤惠芳说,我国《民法通则》第七十五条作了详细的规定:“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

汤惠芳认为,“僵尸车”属于公民的个人财产,一般情况下,其他单位或个人确实不能强制处理。但是,当“僵尸车”违规违停,影响其他人或正常车辆正常出行时,停在建筑物红线图以外的,交警就可以依照《交通安全法》依法处罚,包括采取拖车措施;停在红线图内且属于行政执法范围的,则按照《物业管理条例》城管部门有权对红线图之内的违章停放车辆,进行处罚或拖走。而针对小区内的“僵尸车”,有关部门可以依据《物权法》规定:小区里的公共部位归全体业主共有,长期无偿占有,涉嫌侵犯其他业主的合法使用权。如果启动法律程序,全体业主可作为原告。

责任编辑:林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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