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海峡网>新闻中心>福建频道>三明新闻
分享

国家发改委近日下发《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全国45个城市开展第三批低碳城市试点,我市作为福建唯一城市入选。

根据部署,开展国家低碳城市试点旨在以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发展、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为目标,以实现碳排放峰值目标、控制碳排放总量、探索低碳发展模式、践行低碳发展路径为主线,以建立健全低碳发展制度、推进能源优化利用、打造低碳产业体系、推动城乡低碳化建设和管理、加快低碳技术研发与运用、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为重点,探索低碳模式创新、制度创新、技术创新和工程创新,强化基础能力支撑,开展低碳试点的组织保障工作,引领和示范全国低碳发展。

低碳城市试点具体任务主要包括:结合本地区自然条件、资源禀赋和经济基础等方面的情况,积极探索适合本地区的绿色低碳发展模式和发展路径,加快建立以低碳为特征的工业、能源、建筑、交通等产业体系和低碳生活方式。同时将减排任务分解到所辖行政区以及重点企业,并制定本地区碳排放指标分解和考核办法,对各考核责任主体的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开展跟踪评估和考核等。

根据安排,低碳城市试点工作从2017年2月启动,至2019年要取得阶段性成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并在全国范围内示范推广,其中我市的创新重点是建立碳数据管理机制和探索森林碳汇补偿机制。

据介绍,在日前全省“‘十二五’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目标责任”考核中,我市与厦门南平3个设区市获得优秀等级,并被通报表扬。(李远明 通讯员:曾 强)

责任编辑:杨林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