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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已于2019年4月15日起正式实施,2019年10月21日,三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加强和规范我市电动自行车管理,稳妥解决在用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问题,决定自2019年12月1日起,对我市超标电动自行车进行备案登记。

备案登记时间

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

备案登记条件

●超标电动自行车是指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不符合非机动车国家标准,且未列入国家《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二轮车辆。

●2019年4月15日(不含)前购买的超标电动自行车,超标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于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期间提供规定的材料和车辆,到我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办理备案登记,领取超标电动自行车临时号牌和临时行驶证,备案登记不收费。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为三年,自登记之日起计算。

备案登记流程

申请超标电动自行车登记时,车辆所有人应当缴纳三年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填写《超标电动自行车备案登记申请表》,交验车辆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1、超标电动自行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2、来历凭证(本地销售企业开具的正规税务发票);

3、超标电动自行车出厂合格证;

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备案登记网点

1.三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梅列人保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地址:三明市梅列区东新六路体育馆,电话:0598-8288359)

2.三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新白沙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地址:三明市三元区群工路七号一阳燃料公司内,电话:0598-8083901)

3. 永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万通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地址:永安东坡三里亭1425号,电话:0598-3628112)

4. 大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中华保险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地址:大田县福田路99-27号。电话:0598-7269000)

5. 大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大田人保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地址:大田县均溪镇凤山中路156号。电话:0598-7229858)

6. 尤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尤溪人保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地址:尤溪县城关镇环城路41号,电话:0598—6324040)

7. 沙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沙县人保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地址:沙县新城路13号,电话:0598-5839718)

8. 将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将乐人保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地址:三明市将乐县水南三华南路63号,电话:0598-2328761)

9.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泰宁人保机动车登记服务站 (地址:泰宁县杉城镇和平南街4号,电话:0598-7832452)

10.建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建宁人保机动车登记服务站 (地址:三明市建宁县民主街28号,电话:0598-3982566)

11. 宁化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宁化人保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地址:宁化县翠江镇中环北路10号,电话:0598-6836121)

12. 清流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清流人保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地址:清流长兴北街98幢,电话:0598-5325045)

13. 明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明溪人保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地址:明溪县河滨北路615号,电话:0598-2883119)

备案登记须知

1.原备案登记的超标电动车牌证换发。原备案登记的超标电动车,过渡期相应延长三年,自重新核发牌证之日起计算。未按规定备案登记领取临时号牌以及过渡期满后仍上路通行的,将严格依法查处。

2.超标电动自行车参照摩托车管理。超标电动自行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每年应当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摩托车通行和管理的相关规定。

3.禁止超标电动自行车转让和转入。禁止其它地市超标电动自行车转入本市。已办理备案登记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不得转让。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或者仲裁机构的仲裁文书确定超标电动自行车所有权转移的除外。

责任编辑:黄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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