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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9月7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潘园园) 9月1日,新《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正式实施。记者日前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新《固废法》实施首日,省环境监察总队联合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开展执法巡查,发现三明市宝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存在露天堆放污泥(危险废物)、三明市顺成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存在未采取固废防治措施等违法行为,并对上述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这是我省适用新《固废法》打击涉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的首批案件。

执法人员表示,相比旧法,新《固废法》更加严格法律责任,对违法行为实行严惩重罚,提高罚款额度,增加处罚种类。针对上述两家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执法人员依法进行调查取证,三明市生态环境局依据新《固废法》依法立案处罚。

省生态环境厅表示,将深入贯彻落实新《固废法》的实施,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省人民检察院将联合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促进企业强化固废(危废)管理,从严从快查处一批涉固废(危废)环境违法案件,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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