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明市出台《关于加强城市社区治理的若干措施》,提出对表现优秀、群众公认的在职社区党组织书记,列入从优秀社区主干中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范围,择优招聘为事业编制人员,或享受当地事业岗位管理十级职员待遇。
《措施》共出台11项具体举措,主要聚焦在社区工作者待遇保障、老旧小区改造、创新管理和工作机制、社区协同共建等方面,强化城市社区治理工作的顶层设计,形成基本完备的政策体系。
据了解,在社区工作者待遇保障方面,三明市建立社区工作者报酬待遇动态增长、定期调整机制,包括提高社区工作者报酬待遇起始标准,根据社区工作者的岗位等级、社区工作年限、职业水平、受教育程度及薪酬系数确定报酬待遇。同时按规定择优招聘社区党组织书记为事业编制人员;未招聘为事业编制人员的其他在职社区党组织书记,由各县(市、区)参照当地事业岗位管理十级职员落实相应待遇。(记者 徐文锦)
责任编辑:赵睿
- 人民日报聚焦福建三明探索实践:善用改革开新局2020-12-18
- 三明医改:求解世界性难题的改革样本2020-12-18
- 新华社 | 带给你一个“三明治”2020-12-17
- 央视新闻|时政微视频:三言“明”义——常口村的故事2020-12-17
- 新华社|这些三明故事久久流传……2020-12-17
- 三明市精准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经验做法入选全国农村公共服务典型案例2020-12-17
- 【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的“三明实践”】老工业基地的新发展之路2020-12-17
- 人民日报聚焦福建三明探索实践:群众的笑脸最美2020-12-17
- 三明答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明践行记2020-12-17
- 人民日报、新华社、央视齐点赞!这里是三明!2020-12-16
- 最新三明新闻 频道推荐
-
【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的“三明实践”】沙县小2020-12-18
- 进入图片频道最新图文
- 进入视频频道最新视频
- 一周热点新闻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