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尝试用立法防治

一系列校园欺凌事件使得日本社会对此极为关注。2006年,文部科学省将校园欺凌定义为:“某个少年学生受到具有人际关系的第三者持续的心理和物理攻击,导致精神感到痛苦。但是发生校园霸凌的地点不限于校园内外,也不是通过表面和形式来判断某个行为是否属于校园霸凌,而要站在受欺负少年的立场上来判断。”这就大幅扩大了校园欺凌的范围。

2013年6月28日,日本制定了《防止校园霸凌对策推进法》。该项法律明确规定,国家和地方政府要培育一批防止校园欺凌行为的专业人才,学校为防止校园欺凌要加强道德教育、开设咨询窗口。

以记者驻地附近的加计塚小学为例,学校专门有两名教师随时接受学生的咨询,学校鼓励学生有任何烦恼都可以随时随地去和老师诉说,防止校园欺凌是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该法为防止校园欺凌列出了很多的详细措施,包括对欺负人的学生采取惩戒、停课等措施,而为了让受欺负的学生安心受教育,要把爱欺负人的学生隔离到其他教室中授课。学校要随时调查校园欺凌行为,必须将事实通知给监护人。在发现了欺负人的情况时,学校要获得社区的生活顾问合作,对受欺负的少年儿童持续提供援助。如果认为校园欺凌行为可以作为犯罪行为对待,就要与当地的警察局开展合作,如果受到欺负的儿童的生命和身体安全受到威胁的报告,要立即通报警察。

对于疑似因校园欺凌导致的事件,教委有责任进行详细调查。例如,本月9日,岩手县矢巾町教育委员会的第三方委员会经过长达一年多的调查,断定校园欺凌是上述13岁学生自杀事件的一个原因,学校对此负有责任。

对于一些不良少年依仗未成年人身份而肆无忌惮犯罪,日本多次降低可以接受刑事处分的年龄。2000年修改《少年法》时,将可接受刑事处分的年龄从16岁以上降至14岁。2007年修改时又将可以送到少管所的年龄改为“大体12岁以上”。

2016年6月22日,文部科学省还建立了“防止校园霸凌对策协议会”,加强解决校园欺凌问题的各方面人士的合作,研究能够更有效地指导学生的方法等。

校园欺凌问题不是小事,也非一朝一夕能够得到解决,日本《防止校园霸凌对策推进法》颁布后也未能出现立竿见影的效果。不过,随着全社会的日益重视,相信这一痼疾会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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