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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检察官布莱恩·d·弗雷斯(Bryan D. Freres)和尤金·L·米勒(Eugene L. Miller)代表美国联邦检察官办公室厄巴纳分部,向公众提醒声明,提起公诉只是一项指控,除非被证明有罪,被告是假定为无罪的。

章莹颖案细节披露:证据称嫌犯有进一步犯罪侵害

当地时间6月29日,美国伊利诺伊州,章莹颖家人和朋友在为章莹颖举办的祈祷集会上。 图片来源:美联社

嫌犯律师做“无罪辩护”并不意外

在当地时间7月5日第二次聆讯结束后,嫌犯的律师布鲁诺(Bruno)就在法庭门口向公众及媒体解释了案件情况,律师表示嫌犯不会认罪,会等待陪审团的审判,同时他表示将对嫌犯做“无罪辩护”。

章莹颖家人的援助律师王志东曾表示,章莹颖案的嫌犯很可能直接由大陪审团来直接起诉,下一次开庭时,法官在向嫌犯宣读他被指控的罪名之后会询问嫌犯是否认罪。

“在这种情况下,嫌犯可能的回答有两种,一种是认罪,另一种是不认罪。再一种情况是由辩方律师说 我的当事人选择保持沉默或类似的说法,其实这个和回答不认罪是同样的效果,这大概就是我们现在很多关心此案件的人所讲的辩方律师将做无罪辩护。”王志东解释道。

其实,无罪辩护是美国法理上的一个基本原则,嫌犯在被审判定罪之前都将被认为是无罪的。

“在像章莹颖案这种重大刑事案件中,嫌犯在目前阶段下不可能认罪,否则接下来将只剩下宣判刑期了,审判的过程也就不存在了。要让章莹颖案的嫌犯直接认罪是不可想象的。但现在不认罪并不等于以后永远不认罪,在重大刑事案件中,嫌犯先不认罪,然后再通过检方和辩方的讨论,辩方认一个他认为能够接受的罪名,这种可能性在以后也是可能出现的。”王志东说。

此外,嫌犯的律师团队成员之一的布鲁诺(Tom Bruno)目前在担任伊利诺伊州香槟市的副市长,该身份是否会影响案件走向,王志东表示如果他担任的公职与章莹颖案有利益冲突的话,联邦法庭的法官会要求他回避,但目前并没有这样的情况发生。

“嫌犯的律师是一名颇有声望的刑事律师,但他的身份不会给嫌犯的辩护创造任何有利条件,因此也没有任何利益冲突。”王志东说。

FBI利用伊利诺伊大学的摄像头追踪疑犯

据福克斯新闻报道,章莹颖案的调查者称,是伊利诺伊大学校内的监控录像协助他们找到了绑架章莹颖的犯罪嫌疑人。

当地媒体The News-Gazette报道,监控显示章莹颖在6月9日上了一辆黑色土星奥斯托(Sturan Astra)四门轿车。这一段录像在章莹颖被爆失踪后公之于众。

FBI的起诉书中说,这辆车的车牌不是合法的,但是监控显示车辆有一个破裂的轮毂。起诉书说,这一发现协助调查人员成功找到了嫌疑人所驾驶的这辆车。调查者发现该车属于一名前研究生克里斯滕森。克里斯滕森在6月30日被捕。联邦调查局(FBI)官员相信章莹颖已经死亡,但章莹颖案相关调查仍在继续。

原标题:章莹颖案细节披露:证据称嫌犯有进一步犯罪侵害

责任编辑: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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