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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韩国明年2月试行《安乐死法》 民众认识不足引发医疗界忧虑

韩国明年2月试行《安乐死法》 安乐死法中自己能申请安乐死吗?

据韩国《亚洲经济》8日报道,明年2月起,韩国将试行保证临终病人可以有尊严地走完人生最后一程的《安乐死(Well-dying)法》,但民众对这一法案知之甚少,引发韩国医疗界的忧虑。

韩国健康保险政策研究院8日发布报告,今年3月20日-4月4日期间对1000名(250名医疗工作人员、250名病人及家属、500名普通人)进行问卷调查,结果显示,84.4%的普通人称不知道韩国将从明年2月起将试行《安乐死法》,甚至有66.4%的医疗人员也对该法即将在韩试行一无所知。

据报道,《安乐死法》中规定,在为临终患者执行安乐死时,必需材料有《事前维持生命医疗意向书》和《维持生命医疗计划书》等,但大部分应答者称从未听说过这些材料。

《事前维持生命医疗意向书》是指在患者健康时提前填写后,通过政府指定的登录机构事先进行登录,在医生下达临终通知时,可以有权拒绝无意义的治疗。

维持生命医疗主要有人工呼吸机、心肺复苏术、血液透析和抗癌药物治疗四种,医疗界部分人士指出,对基本无恢复可能的临终患者进行维持生命医疗无异于加重患者痛苦,且无实际意义。

如果在未写《事前维持生命医疗意向书》而重症入院的情况下,患者可以向主治医生要求填写《维持生命医疗计划书》。该计划书由医生向患者进行说明,征得患者同意后填写,拥有同《事前维持生命医疗意向书》一样的法律效力。

民众对于安乐死的认知十分低下,难免在患者及家人与医疗工作人员之间产生不必要的误会和摩擦。

2009年,韩国正式为一名处于植物人状态的患者摘除呼吸机,实施韩国首例“尊严死”。在韩国,相对“安乐死”而言,“尊严死”一词使用更为普遍,其含义也略有不同。它仅指放弃给患者治疗、任由患者自然死亡的“消极的安乐死”,而不包括注射药物帮助患者死亡的“积极的安乐死”。

责任编辑: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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