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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德媒报道,当地时间26日,欧盟议会对版权法改革进行表决,通过了该法案。但一些出版商及科技巨头担心新版权法可能会影响到相关利益,所以在此前纷纷表示反对。

报道称,欧盟现行版权法是20多年前制定的,2月中旬,在经历了长期谈判后,欧盟议会的谈判代表与欧盟各国就版权法改革达成了原则性共识,从而使版权法更适合数字化时代的需要。

然而,此次改革却引发了大量的批评与抗议,而争议焦点集中在第11条和第13条。

新版权法的第11条要求,网络平台不能在没有得到相关出版商的允诺的情况下,呈现作品,即使只是很短的片断。

比如,谷歌不能再像目前一样,直接在搜索引擎、谷歌新闻中显示文章的部分内容了,而是要先获得出版方的同意,并可能要为显示这些内容付费。

批评者说,新法对于规模较小的出版商尤其不利。因为这些出版商更需要通过谷歌这样的大搜索引擎来呈现,所以在与谷歌这样的网络巨头谈判时会处于弱势地位。

批评者们还表示,德国自2013年起就有相关法律,然而德国出版商并没有因此获得显著的收入,这反而会限制网上内容的多样性。不过,德国的大型出版商们对该规定持欢迎态度。

第13条则规定,具有一定规模的网络平台须从作品上载前就展开版权保护义务,给受版权保护的作品发许可,否则不能上传。据悉,第13条在最终的法案中变为了第17条。

另外,新版权法还规定,一旦有内容被非法上传至网络平台,如果平台没有尽最大努力阻止该上传,该平台就要对侵权行为负责。对于很多网络运营商而言,这意味着要安装相关的过滤软件,以核查上传行为是否侵权。

批评者认为,这种过滤会造成一些合法内容也遭到屏蔽,例如引经据典或者旨在搞笑的山寨作品。他们认为,这会限制言论自由,在德国,各个党派都有政客支持这种说法。

此外,谷歌、脸书等互联网巨头也对此纷纷表示抗议,谷歌表示,该草案可能会“影响网上提供信息的多样性”。而就在21日,德语维基百科也黑屏一天,以抗议欧盟新版权法。

据报道,新法案将很可能会在5月底的欧洲议会选举前通过,不过,该法案还需要得到代表各成员国利益的欧盟理事会批准。在法案完全获得批准后,各成员国将在两年时间内将其内容落实到各自国家的相关法规中。

责任编辑:庄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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