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14日,中国与德国、欧盟正式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欧洲联盟地理标志保护与合作协定》。该协定谈判于2011年启动,共历时8年。2019年底,中欧双方宣布结束谈判。商务部条法司负责人表示,这个《协定》是中国对外商签的第一个全面的、高水平的地理标志协定。
《协定》包括十四条和七个附录,主要规定了地理标志保护规则和地理标志互认清单等内容。根据协定,纳入协定的地理标志将享受高水平保护,并可使用双方的地理标志官方标志等。协定附录共纳入双方各275个地理标志产品,涉及酒类、茶叶、农产品、食品等。
《协定》主要有三大亮点:
【保护数量多】双方各250个 绍兴酒帕尔玛火腿入选
保护数量多。这是中欧之间首次大规模互认对方的地理标志,共550个(各275个),都是双方久负盛名、家喻户晓的地理标志,比如我国的绍兴酒、六安瓜片、安溪铁观音等;欧洲的香槟、巴伐利亚啤酒、帕尔玛火腿、马吉那山脉橄榄油等。
【保护种类丰富】宣纸 蜀锦等入选 为欧盟首次纳入此品类
保护种类丰富。中方列入协定清单的地理标志不仅涉及酒类、茶叶、农产品、食品等,还涉及代表中国传统文化的宣纸、蜀锦等中国特色地理标志,这是欧盟第一次在其协定中纳入此类地理标志。
【保护待遇高】为阻止假冒和伪造提供了法律保障
保护待遇高。双方纳入协定保护的地理标志不仅可在对方获得高水平保护,还可使用对方的地理标志官方标志,有利于相关产品有效开拓市场。这也是欧盟首次通过协定允许外国地理标志持有者使用其官方标志。协定提供的高水平待遇将有利于中国相关产品获得欧盟消费者的认可,进一步推动相关产品的对欧出口;同时,也为有效阻止对地理标志产品的假冒和伪造提供了法律保障。
《协定》的签署将进一步促进双边地理标志产品贸易发展,扩大中欧贸易规模,进一步巩固中欧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经贸基础。同时,协定的签署彰显了中国坚持对外开放、持续深化改革和保护知识产权的坚定决心;也充分体现了中欧双方坚持开展自由和开放贸易、支持以规则为基础的多边体制的承诺。
责任编辑:庄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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