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12月6日上午,缅甸内比都泽布迪瑞法院依据缅甸《刑法》第505条b款和《自然灾害管理法》裁定国务资政昂山素季和总统温敏“煽动罪”和“违反防疫规定”罪名成立,判处两人各4年监禁。
昂山素季和温敏涉嫌违反缅甸《自然灾害管理法》和《刑法》的案件已经举行了多轮听证会,完成了举证、质证等所有法律程序,两人均否认了所有指控。内比都泽布迪瑞法院原定于11月30日上午对该两起案件宣判,但随后将宣判时间推迟到12月6日。6日上午,院方依据缅甸《刑法》第505条b款裁定昂山素季“煽动罪”罪名成立,判处2年监禁,依据《自然灾害管理法》裁定她“违反防疫规定”罪名成立,判处2年监禁,两罪并罚共计判处4年监禁。温敏作为共同被告同样被判处4年监禁。这是自2月中旬昂山素季和温敏所涉案件进入司法程序以来,缅甸法院作出的首次判决。
今年2月1日,缅甸总统温敏、国务资政昂山素季等多位政府高级官员被军方扣押,随后,缅甸军方接管国家政权,缅甸进入为期一年的“紧急状态”。目前,昂山素季总共面临十多项指控,包括贪污腐败、选举舞弊、泄露国家机密、违反防疫规定、非法进口并持有对讲机等罪名,其他案件正在审理过程中,尚未作出判决,昂山素季的刑期有可能进一步增加。(总台记者 高佳义)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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