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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历根,于都县禾丰镇中坊村村支部书记。今年8月被提名于都县人大代表、党代表。但是没有多久,提名却被撤销了,为什么呢?请让信息日报“江西政读”小编为您道来。

事件:人大代表、党代表的提名被撤销

原来在2004年6月,钟某与刘历根合伙兴办矿泉水厂,后钟某退出合伙。双方经清算,刘历根应退还钟某75000元股金。但刘历根支付12000元后,剩余款项一直未付。无奈之下钟某一纸诉状将刘历根诉至法院。

2010年5月8日,于都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刘历根应偿还钟某人民币63000元并承担逾期付款利息。判决生效后,刘历根仍不履行义务,钟某向于都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

于都县人民法院执行立案后,依法向刘历根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财产申报令。同时,执行法官多次查询其财产并上门规劝刘历根还款,但刘历根不为所动,以各种理由规避执行,立案的银行账户也全部予以销户。

2016年8月,根据于都县建立的特定对象通报机制,刘历根被提名为县人大代表、党代表,县组织部发函向于都县人民法院征求其是否有未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的情况, 法院将其未履行执行案件的情况如实反馈,其人大代表、党代表提名被按规定撤销。至此,刘历根终于后悔莫及,将判决义务全部履行完毕。

信息日报“江西政读”小编想说,诚信乃立足之本。让“老赖”寸步难行,不单单体现在失信惩戒方面、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方面,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

本案就是一个典型,人大代表、党代表提名候选人如果是一位不讲诚信、不负责任的人,如何能为社会公众服务?如何能够客观、公正地行使权力?

背景:“夏日风暴”亮剑“老赖”,拘传2000余人

说到刘历根案, 信息日报“江西政读”小编注意到,还有着这样一个背景。

今年3月,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向全国人民庄严承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吹响了向“执行难”全面宣战的号角。

经江西省高院党组研究决定,在全省法院开展为期一年的“基本解决执行难”专项活动,整个专项活动共分为四个系列:分别是“夏日风暴”、“秋季行动”、“冬日破冰”、“春雷行动”,每个系列为期30-40天,并各有侧重点。

截止8月30日,全省法院出动警力15350人次,依法拘传被执行人2012人次,对903名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搜查被执行人住所(含营业场所)469次,依法限制700名被执行人出境自由,以涉嫌拒执犯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移送立案部门自诉审查85人次。

解密 :“利器”在手,法院可实时查控“老赖”财产

过去,执行难一个主要的原因就是法院不知道“老赖”的钱财在哪里,有多少。现在,可不一样了。

“夏日风暴”专项行动实施以来,江西省各级法院以执行指挥中心为平台,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围堵老赖。使用最高法院“总对总”查控系统和我省自建的地方商业银行“点对点”查控系统、保险投资理财点对点”查控系统、工商信息登记及不动产登记等“点对点”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实时查控。还通过公安(户籍、车辆、航空、酒店)信息“点对点”查控系统,分析“老赖”行踪,查处其“高消费”。

信息日报“江西政读”小编留意到,整个行动期间,这些信息化系统成为法院打击老赖的“利器”。借助这件“利器”,全省法院查控银行财产8.6万件,申请冻结标的556亿元;查控土地、保险、工商信息17.12万件,查控公安(户籍、车辆、民航、酒店)信息4.2万件,改变了登门临柜查人找物的传统执行模式,极大地提高了执行工作效率。

后果严重:“做老赖” 文明单位评选 、提拔都将受限

信息日报“江西政读”小编想说,做老赖,尤其是社会上有头有脸的人,那是要付出相当的代价。这不,在江西省省委支持下,省文明办已把法院执行工作列入文明单位(城市、村镇)、道德模范评选考核指标体系,对拒不协助法院执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失信单位和个人,取消其文明单位和道德模范的参评资格。萍乡市委对换届期间的“两委员一代表”及拟提拔对象,加强诚信考察,征求法院有无失信行为的意见。

当被执行人为“公职”人员时,各级法院不仅把其信息在“法媒银”平台和及人流密集场所曝光,同时抄告其所在单位、同级纪委监察、组织人事部门及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作为提拔晋升的重要依据。

另外,信息日报“江西政读”小编也注意到,针对公职人员“老赖”,各地法院敢于“亮剑”,直接采取强硬措施,有20余名公职人员迫于压力主动履行了债务,4名公职人员因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被司法拘留。如今年7月,瑞金市公安局民警郭某,因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被瑞金市人民法院依法处以15日司法拘留。

【相关案例

江西一政协委员被采取强制措施

2013年3月14日,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判令被告宜春市无铅松花皮蛋有限公司支付鞠江平工程款99305.57元。判决生效后,宜春市无铅松花皮蛋有限公司未履行付款义务,鞠江平遂向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3年11月22日,袁州区人民法院立执行案,袁州区人民法院多次督促松花皮蛋公司实际负责人黄雄勇后,其仍拒不配合法院执行,袁州区人民法院决定对黄雄勇进行拘留。

在制作拘留决定书时,经查询黄雄勇为规避法院执行,在诉讼阶段便将宜春市无铅松花皮蛋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其儿子黄翀,黄翀当时又在外地上大学,导致本案执行一度停止,无法执行。

2016年7月1日,袁州区人民法院重新查询了宜春市无铅松花皮蛋有限公司的企业信息,发现宜春市无铅松花皮蛋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重新变更为黄雄勇。因黄雄勇为袁州区政协委员,考虑到其身份的特殊性,袁州区人民法院在对黄雄勇采取拘留措施前将本案执行及拟对其采取的强制措施函告袁州区政协。

2016年8月18日清晨,袁州区人民法院组织干警前往黄雄勇家中,在其家中将黄雄勇抓获,在对其进行拘留时,黄雄勇态度十分恶劣,称自己是政协常委,法院无权对其进行拘留。黄雄勇家人也对执行进行干扰,袁州区人民法院强制将黄雄勇带离现场,将其收押在宜春市拘留所。当晚,黄雄勇妻子便联系法院,表示愿意支付工程款,请求法院提前解除对黄雄勇的拘留。

2016年8月19日上午,黄雄勇妻子到法院将工程款付清,本案得以执结。

责任编辑:黄小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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