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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至9月,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在春夏平安行动中,紧盯影响治安稳定、群众反映强烈、媒体关注的突出违法犯罪活动,落实“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常态化”措施,持续保持严打严整态势。平安行动以来,丰台警方共破案2729起,这其中破获侵财案件2115起。破获围绕直接影响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两抢一盗”案件1806起,破案同比上升128.9%;抓获盗窃非机动车案件嫌疑人122人,同比上升50.6%,盗窃非机动车警情同比下降32.6%。

此外,在半年的行动中,还破获多起涉案金额重大的盗窃案。犯罪嫌疑人团伙作案,利用超市计算机系统漏洞给超市购物卡充值,从而再从超市购物。自2015年5月至2016年6月的时间里,犯罪嫌疑人文某等人通过这种非法手段充值金额累计高达4000万,目前文某等人因涉嫌盗窃罪已经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细心收银员发现购物卡重复使用

2016年6月,丰台区马家堡某超市的收银员在给一位顾客结账的时候,顾客出示超市发行的购物卡进行结账,收银员发现用于结账的购物卡卡号曾经使用过,但是由于卡里确实有钱,他就先给顾客结了账。好奇心很强的收银员后来就又对这张面值1000元的购物卡进行了一下查询,确实发现这是一张用过的购物卡。按理说,超市发行的购物卡都是一次性的,消费过一次以后,卡就作废了,超市不会给顾客对旧卡进行再次充值使用,于是收银员将这个情况反映给了领导。这个超市分店又将此情况上报到了总公司,经过一番的查找核对,总公司最终发现,这张购物卡确实是通过公司的电脑系统进行过再次充值,进一步再查发现,有6000多张卡涉及重复被充值,而且很多的卡都被反复充值,最多的被重复充值十余次。而最终,都有人利用这些卡在全市各个超市店内进行过大量消费。于是,总公司马上报警。

内外串通疯狂充值,超市“提货”后转卖变现

丰台公安分局受理此案件后,马上展开调查。通过当天的监控录像锁定了利用购物卡消费的顾客,发现该人正是总公司曾经工作过的员工赵某。赵某被控制后交待,确实是利用使用过的购物卡进行再次充值反复来超市消费的事实。由此也揭开了这个“疯狂充值”团伙。

据赵某供述,有一天一名叫文某的超市同事找到了他,告诉他发明了一种快速致富的渠道,文某在超市工作的时候主要工作就是负责超市的计算机系统,后来他在这个超市辞职了,到另一家小超市工作,还是负责计算机系统管理,在这个小超市内一个偶然的情况下,他将一个曾经使用过的面值300元的购物卡进行了充值,而且成功了,拿着这张卡再到超市进行消费,依然没问题,而且收银员根本就不看,卡里有钱直接就划卡结账。这个事情另文某欣喜若狂,但是这个超市太小,经常在这里消费势必会留下隐患,于是他马上找到赵某密谋干一票更大的。

因为文某和赵某曾经在大型超市工作过,如果能将这个大超市的购物卡进行反复充值的话,那收益一定源源不断。为了能实现他们的这个计划,他们就必须找机会侵入到大型超市的计算机系统,但是两个人都已经辞职了,根本没法实现这件事情。于是,赵某就找到了曾经的同事韩某,因为韩某有能打开超市计算机主机的房间钥匙。赵某和文某告诉了韩某他们的具体“迅速致富”的计划,而交给韩某的工作就是,他们需要行动的时候,由韩某负责打开超市计算机主机即可,文某在通过远程操控完成后续工作。就这一个工作,韩某每个月可以得到5万元的报酬。

购物卡可以反复充值了,但是将从超市买出来的物品变现这也是个问题。于是,赵某找到了他的另一个朋友麻某,因为麻某在赵某看来是个神通广大的人,他能将赵某的利益最大化。和麻某沟通过细节后,麻某提出了一套让“生意”高效顺畅的流程:由麻某和赵某每周固定的提供购物卡新卡号,因为老卡反复使用容易被系统发现,文某负责在后台进行充值,充好钱后,由麻某和赵某一同到大型超市的各个分店进行购物消费,然后再由麻某联系买家将货品变现,最后麻某、赵某、文某再对所获现金进行分账。

据了解,每次去超市消费,他们都会挑选一些大件,这其中,苹果手机和高档白酒是他们的首选,这些货物一是价值高,二是销路好,再次变现他们可以不用把价格压的太低,最多的一次,麻某曾在海淀区花园路的一超市内一次性购买了50箱茅台酒,一箱茅台酒的价值在5000元左右,他们再以4000-4500的价格卖出,这样就能使他们所获的利益最大化。为了安全起见,他们都不会在固定的一个超市进行消费,也不会再短期之内反复的作案。

警方全力追赃,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

在设计抓捕的时候,警方决定在抓捕嫌疑人的同时,有另外一组警员负责联系银行立即对嫌疑人的所有账户资金进行冻结,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据了解,文某涉嫌的金额在这几个人中最多,而且他把大量的钱都转到了其亲属的名下,警方也一并将这些钱款暂时冻结。

麻某和赵某利用所获的赃款在朝阳区像素小区买了两套50平米的一居室,两个人一人一套用于居住。当警方去这两套房搜查的时候,打开房门后发现里面有各种市面上最豪华的电器,经过清点每样电器都是双份的,而这些全是麻某和赵某用于日常生活而采购的生活必需品。

文某是本案的一个关键人物,他的工作是负责利用计算机漏洞进行远程充值操作,所有的购物卡全部由文某进行“充值”。而文某每次在完成对麻某提供的购物卡充值的“规定动作”后,还会私自给其女朋友胡某提供的购物卡进行充值操作。而这件事情,他没有告诉任何“小伙伴们”。而这些钱全部存在胡某的账户上。

在文某被抓后,胡某曾疯狂的将名下财产套现,在一天的时间里就提取了200万的现金,幸亏警方及时将其资金冻结,从而避免了损失的进一步扩大。另外,胡某曾经拿出160万找到一名理财经理进行理财投资,在文某被抓后,胡某曾找人联系理财经理取回资金,并扬言威胁经理称:这笔钱不干净,最好抓紧拿出来,不要吃不了兜着走!理财经理听到这话立即报警,而后丰台公安分局的民警连夜赶赴外地将赃款押解回京。

警方提示:

这种利用计算机漏洞给购物卡非法充值的行为已经涉嫌构成盗窃罪,不要抱着侥幸的心理而投机取巧。

超市系统要加强购物卡消费的管理,避免因为管理漏洞而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杨士军)

责任编辑:黄小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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