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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南宁12月10日消息(记者许大为 广西台记者甘智锐 梁泰)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近日,广西南宁发生一起一男子涉嫌猥亵女童的案件。就在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时,警方起诉意见书等案情材料却出现泄漏,犯罪嫌疑人姓名、住址、作案过程、动机和受害女童个人信息等部分案情材料在网络上扩散开。

面对由此造成的不良影响,相关部门也没有及时采取制止措施并进行有效补救,任由非法信息继续传播,使公众对个人隐私信息的安全产生较大质疑。同时如何避免信息泄露对受害者造成二次伤害,也再次引发社会关注。

广西南宁网络空间日前流传出一份警方“起诉意见书”等图文资料,资料详细有警方查办案件过程,并且记录犯罪嫌疑人姓名、住址、作案过程、动机、肖像和受害女童个人信息。12月6号晚间开始,有当地社交网络实名认证号陆续转载这些资料,并附上搜索到的犯罪嫌疑人背景信息。12月7号上午,广西南宁市公安局西乡塘分局相关人员证实,流传到网络的案情资料,是辖区内办案材料,他们已经初步调查,没有发现人员泄漏。

公安分局:确实有这么一回事,但是具体案件情况,你还要去检察院。

记者:起诉意见书都是写到我局、我局,这些形式写出来的。是从西乡塘公安分局流传出去吗?

公安分局:不是,这个案件9月份就办理了,但具体什么情况,问检察院,肯定不是我们这边。网传这个,确实是我们抓,但是具体案情,不好再跟你说什么了,这个属于未成年人。

记者:类似这种泄漏,可以立案吗?

公安分局:去问检察院吧。

广西南宁市西乡塘检察院相关人员表示,已经开始排查有内部和其它部门是否泄漏行为:“现在我们也在排查这个事情,而且接触案件的有好几个部门,现在还说不准,我们也很密切的关注这个事情,也在进行排查。”

而此时,因为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一些言行曾经热传当地网络,有一定知名度。在看到有关案情信息后,一些网络认证账号还“按图索骥”挖掘更多背景,使用了所谓的“巨星陨落”等词语,推送案情等资料信息进一步传播,当事人周围居民生活受到干扰。广西中龙律师事务所律师岑俐利认为,这种东西肯定不能流传,因为属于秘密,造成流传事件的这个人,有可能会受到刑法上的处罚。即使进行再传播的时候,没有进行合理的隐私保护,也构成侵犯别人隐私的违法行为。

尽管如此,案情信息里犯罪嫌疑人的作案详细过程、动机,从6号晚上至今,通过网络被大量推送。不少家长看到后,震惊之余,有更多不安。“看到新闻报道信息,觉得不舒服。觉得心疼,越了解越心疼,越(看到)具体细节,就会越难过。”“从家长的角度来说,不希望播得太细,会引起现在环境的恐慌。不触法的条件下,有选择性播的吧。”

广西绿荫妇女咨询中心主任蒙先霖认为,信息的不当传播,对当事人危害大:“如果让孩子知道她的家人、邻居、乃至社会对于自己遭受猥亵的事情报道很多、网民说了负面的舆论太多,时间久了,就有可能会发展出自我否定的意识出来,对她的性心理也发展也会有阻碍因素。如果能把更多地关注放在女童的心理救助和干预上,确保女童在心理上的伤害能够降到最低。”

当这些影响正按照心理学等领域人士所预判的那样出现时,截至12月10号9点记者发稿时,各有关部门还没有采取有效措施,阻止案情资料扩散,减少不良影响。广西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副教授王辉认为,有关部门除了自查,还应该主动采取补救措施:“他们是为人民服务的,应该把老百姓的利益放在首位,现在发生侵犯老百姓利益的事情,他们应该通过官方微博,出一个警示,要求公众不要传播。因为这涉及到违法行为,最起码应该做到这些,但是他们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没有及时地挽回这件事情可能带来的一些负面影响,也是工作不到位。”

责任编辑:肖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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