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最高法发布相关解释明确:①对婴幼儿采取欺骗、利诱等手段使其脱离监护人或者看护人的,视为刑法规定的“偷盗婴幼儿”;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单位的工作人员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将所诊疗、护理、抚养的儿童出卖给他人的,以拐卖儿童罪论处。《解释》自明年1月1日起施行。(央视记者李文杰)
责任编辑:肖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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