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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4日,针对“进贤县创建办原主任胡永文在职期间经商”被举报一事,江西省进贤县纪委宣研室有关负责人回应澎湃新闻称,进贤县纪委监察二室正在找人调查核实相关举报情况,调查结论目前还没出来,“县纪委主要核实的就是胡永文辞职前在职经商的情况”。

此外,澎湃新闻记者还从权威部门证实,2014年12月,胡永文才正式卸任进贤县城镇管理局(简称“县城管局”)党委委员和进贤县创建办主任职务,其正式办理完辞去公职手续是在2015年9月,并非其此前声称的2012年即已离职。

胡永文简历个人资料

上述权威部门提供的《关于县创建办胡永文的个人情况说明》显示,胡永文,男,进贤人,1978年2月出生。1998年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99年10月—2007年10月在县城管局工作(2003年6月转为国家干部);2007年10月—2014年12月任进贤县城管局党委委员、兼任进贤县创建办主任(正科级)。2015年9月从县城管局下编,辞去公职。

2016年12月27日,进贤县人大代表、江西松柏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柏公司”)实际控制人何柏义告诉澎湃新闻记者,他于当日向南昌市纪委、江西省纪委等多个纪检部门,实名举报了胡永文在职经商的情况。

此前,胡永文在接受《中国商报》采访时称,2012年时他就已经离职,并向单位作出了说明,他与蔡绍堤(2012年9月时任松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就是合作协议,不是放高利贷。

澎湃新闻记者掌握的胡永文与蔡绍堤签署的合作协议显示,2012年9月6日,胡永文与蔡绍堤签订了《合作协议书》,约定胡永文出资2124万,拥有松柏公司“英伦壹品”项目两期20%股权收益,此外,胡永文还另行支付了“英伦壹品”项目300万启动资金。合作协议还附有胡永文的签名和手印。

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胡永文与蔡绍堤签署合作协议时,胡永文担任进贤县城管局党委委员、兼任县创建办主任。

2015年7月22日,胡永文将松柏公司及其该公司另外一名股东蔡绍堤告上法庭,称自己履行了合约义务,但松柏公司和蔡绍堤却未告知松柏公司开发的“英伦壹品”项目任何信息,现该项目一期已完工并销售,松柏公司和蔡绍堤获得了巨额收益,而未分给自己任何收益。

2016年11月15日,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就胡永文与松柏公司、蔡绍堤合作、合资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支持胡永文享有松柏公司开发“英伦壹品”项目20%股权收益,并判松柏公司在判决生效后15日付给胡永文300万元。何柏义实际控制的松柏公司败诉。

上述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民事判决书显示,胡永文在法院询问笔录中承认,2400多万元投资款均是胡小燕个人所有,其只是接受胡小燕的委托处理相关事宜。

进贤县当地多名接近胡永文的人士向澎湃新闻透露,胡小燕系胡永文的姐姐。

1984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的《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决定》与2006年施行的《国家公务员法》均有对党政机关干部、公务员禁止经商或参与营利性活动的有关规定。

尽管胡永文在法院询问笔录中承认两千多万投资款来源于胡小燕,但权威部门提供的《关于县创建办胡永文的个人情况说明》证实了胡永文签署上述协议时仍在职。至于其拥有的两千多万投资款是否真的来源于胡小燕,尚需纪检部门的进一步调查核实。

责任编辑:肖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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