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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湘霞生前的证件照。 受访者供图

付湘霞生前的证件照。 受访者供图

西湖区检察院认为,黄琦斌吸食毒品后,不慎将汽油点燃,造成火灾,致一人被烧重伤后经医治无效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失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家人:男友意识不清为何基本无碍

江西经炜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孝灿表示,作为付光华的代理律师,他对检察院的公诉意见提出了“不同的看法”。但他并未向澎湃新闻阐明他的辩护意见。此外,他表示,因案件未结,不便出示此案相关书证。

付光华的亲属、此案另一位代理人李先生称,对于西湖区检察院以失火罪起诉黄琦斌的决定,他无法认同。他认为,此案疑点多,不应以失火罪起诉,而应以放火罪或故意杀人罪起诉。

李先生称,卷宗显示,发生火灾的房间内存放有大量汽油,且黄琦斌已在房间内居住三个半月。他认为,黄琦斌作为一个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应对其吸毒可能导致的后果做出预判。

付光华称,发生火灾的地点是黄琦斌的哥哥黄瀚斌的工作单位。针对房间内存放有汽油等问题,澎湃新闻多次致电并发短信给黄瀚斌,均未得到回复。

让李先生不解的是,公诉书中记载,坐在付湘霞身旁的黄琦斌吸食毒品后,用打火机再次烧烤毒品时,引燃盛有汽油的不锈钢碗,据此可推断两人的距离足够近。但实际的后果是付湘霞被烧成重伤,而“精神意识欠清”的黄琦斌为何会几乎毫发无伤?

此外,李先生通过周孝灿查看过此前的部分书证,黄琦斌的朋友程志强的证词显示,据其供述,黄琦斌打车离开现场后找到程志强,并告诉程志强自己在公司里生气了,拿汽油烧到人。前述内容有西湖公安作出的西公刑补侦字〔2015〕22号补充侦查报告书为证。

不过,李先生未向澎湃新闻提供除公诉书以外的其他书证。

南昌市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因案件正在法院审理,西湖区检察院相关工作人员不宜接受采访。

警方:烧伤成因无法鉴定

付光华提供的由西湖公安出具的西公(刑)鉴通字[2015]0035号鉴定意见通知书显示,付湘霞的死亡原因为“大面积烧伤后出现严重感染,终因多脏器功能衰竭死亡”。

付光华及李先生称,对于警方作出的死因鉴定,家属没有任何意见。但付湘霞到底是怎么被烧伤的,应该有个鉴定结果。

据李先生介绍,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此,黄琦斌是否系过失犯罪,起刑点相差7年。

责任编辑:肖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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