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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4日,永清顺达停车场不少车主在外等候办理取车业务,停车场每次只允许一人进门办取车手续。

2月24日,永清顺达停车场不少车主在外等候办理取车业务,停车场每次只允许一人进门办取车手续。

近日,有市民反映自己的车子因为违章停车被拖走,在永清顺达停车场取车时却被要求缴纳天价停车拖车费。记者探访停车场,发现有车主被索要4300元的拖车费。

根据相关规定,违停车辆除缴纳罚款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

大红门交警执法站回应称,停车场收取费用与他们无关。永清顺达停车场经理则表示自己是替永君救援公司代收拖车费。

律师表示永清顺达停车场该行为不合法也不合理。建议尽快制定北京道路救援标准,并建议北京立法机构加快开展拖车收费标准的立法工作。

车主取车被索4300元拖车费

王女士20号下午到丰台区大红门面辅料市场购买服装材料,当时把车子停在了市场南门的路边,三小时后返回取车时发现车子不见了。随后被告知因违章停车,车子已被拖走,需要到大红门交通大队办理手续,再去永清顺达停车场领车。

“当时停车场的人跟我们说只能一个人进去办。先说理应收我们500块拖车费,但看在小姑娘的分上,就收300块好了。在我们前面有两个拿完车的人,其中一个交了2800元。”王女士表示,自己违章停车理应受到处罚,但该停车场却任意收取停车和拖车费用,存在问题。

金先生23日把车停在距离永清顺达停车场三公里左右的石榴庄地铁站附近,随后被告知车辆因违停被拖走。罚单显示,金先生因违章停车被罚款200元。至于领车地点,办理罚单的窗口工作人员告诉他拿着单子去北京永清顺达停车场领车。

24日领车前,金先生被要求交4300元拖车费,“因为我的是大货车,他们跟我要4300元的拖车费,这简直是乱要嘛,而且连单据也没有。”

交通队称收费系停车场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如果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记者在大红门交通队办理违停车辆手续的窗口看见,玻璃上贴有拖车说明。上面写道,被拖车辆在24小时后进行处理,取车地点为永清(顺达)停车场。

窗口的工作人员表示,除了违停罚款之外,到停车场取车不用交其他的停车和拖车费用,并且存放违停车辆的停车场只有这一个。

对于金先生被索要4300元拖车费一事,大红门交通队执法站的工作人员表示,处理违停车辆的停车费和拖车费都是由政府承担,车主在15天之内办理,只需交违章停车的罚款就可以了。“他们停车场收钱投诉他们啊,跟我们没关系。”至于为何处理违停的车辆只停放在永清一家,该工作人员称,没有合作,“就是用他一地儿,不然车放哪去”。

责任编辑:肖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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