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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一审宣判现场图。北京一中院供图

本案一审宣判现场图。北京一中院供图

“根据2009年1月13日清点的结果,北大所保管季羡林文物、字画共577件,其中207幅是古字画。后来,又清点出38类72件文物,所以,我要求归还的就变成了649件。”季承称。

对于季承的起诉,北京大学答辩称:季羡林先生未有撤销《捐赠协议》的行为,且《合同法》明确规定,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可以撤销的规定。季承提出“返还原物主张”没有依据。

2016年5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一审季承败诉。2017年3月6日,本案二审开庭。据媒体报道,由于涉及北大一方需提供的关键证据,本案被申请延期审理,于3月27日再次开庭。季承透露,再次开庭也没有当庭宣判,“而是择日再审”。

资料图:季承。上官云 摄

资料图:季承。上官云 摄

“我不认可2001年签订的那份协议。”季承向记者表示,原因就在于捐赠标的物不明,而且没有析产,其中50%应该是自己母亲的;另外,649件字画、文物中的32类72件文物,有明确协议是放在北大图书馆保管的。所以,季承认为,自己要求649件字画、文物全部归还是合理合法的。

季承也再次申明,自己一直不拒绝跟北大和解,提起诉讼也不是为了钱,而是希望这批字画、文物能够发挥更大作用,“我希望以此为基础筹措资金,联合北大成立季羡林基金会,设立‘季羡林奖’,完成父亲的心愿”。

随后,记者致电北京大学相关负责人了解于本案有关的情况,对方表示需联系学校宣传部门。记者又拨通了北京大学党委宣传部电话,但没有人接听。(完)

责任编辑:肖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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