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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前夕,一则烈士遗属想迁回烈士墓却被民政部门以法律条文规定为由拒绝的新闻引起舆论关注。

据吉林新文化报社微信公众号“长春焦点”3月28日报道,长春市民王玉海的舅舅赵玉发是1948年在解放战争中于天津牺牲的解放军38军烈士,后葬于天津。王玉海为完成其母亲“将舅舅烈士墓迁回长春”的遗愿,3月28日上午,王玉海携带赵玉发的“革命烈士证明书”等三张证书,赴吉林省民政厅信访部门咨询。

上述报道称,吉林省民政厅信访办公室工作人员对王玉海提到的想要把舅舅的烈士墓迁回长春的想法“明确表示不可行”:国家建国以来就有规定,烈士牺牲在哪,就在哪安葬,烈士是国家财富,是国家的宝贵财产,国家有相关的政策法规严格要求。

上述工作人员表示,国家每年都有专门的维护单位和管理部门,对烈士墓进行维护,并且有明确的规定烈士墓不允许随便迁移,烈士陵园也不允许其他人安葬。如果烈士墓确实在天津,亲属(三个人以内)去往扫墓地点的路费由当地民政部门报销,当天住宿费以及回长春的路费都由天津民政部门报销,该待遇每三年可享受一次。

烈士是在保卫祖国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牺牲公民获官方评定的荣誉称号。不少网友评论认为烈士为国牺牲,享受国家褒扬,其烈士墓自然也应是国家财产,何况民政部门的解释也很清楚,按照法规执行,不能迁回就是不能迁回。

然而,烈士墓就真的不可能按烈士遗属的意愿迁回么?

烈士安葬办法:迁墓要便于人民群众瞻仰和缅怀

2011年7月26日,国务院公布了《烈士褒扬条例》,明确“烈士在烈士陵园安葬,未在烈士陵园安葬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得烈士遗属同意,可以迁移到烈士陵园,或者予以集中安葬”,填补了烈士安葬政策的空白。

然而,上述条例并未涉及烈士墓的迁移问题。

2013年,民政部分别于4月和6月出台了《烈士安葬办法》、《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针对当时各地安葬烈士的方式方法、仪式程序等差异性较大的问题,提供了基本制度遵循。

《烈士安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烈士在烈士陵园或者烈士集中安葬墓区安葬后,原则上不迁葬。对未在烈士陵园或者烈士集中安葬墓区安葬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并征得烈士遗属同意,迁入烈士陵园或者烈士集中安葬墓区。”

《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未经批准,不得迁移烈士纪念设施。”其中,烈士墓包含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所称的烈士纪念设施范围之内。

民政部优抚安置局主要负责人当时在解读《烈士安葬办法》时称,“原则上不迁葬”主要是基于三点考虑。

一是《烈士褒扬条例》已明确规定,烈士在烈士陵园安葬。未在烈士陵园安葬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得烈士遗属同意,可以迁入陵园安葬,或者予以集中安葬。《烈士安葬办法》基本与《烈士褒扬条例》规定一致。

二是烈士安葬后,国家将配套开展事迹整理、陈列展示等相关工作,需要保持烈士安葬和事迹展示的同步性。

三是历史上已形成了大量散葬烈士墓,据普查,全国有61.2万座散葬烈士墓1.2万座零散烈士纪念设施,大多是无人管理或者疏于管理,损毁严重。从2011年起,民政部、财政部开展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工程,利用四年时间对61万座散葬烈士墓和近1.2万座零散烈士纪念设施进行迁移、整合和修缮,并纳入相应保护体系。

该解读称,《烈士安葬办法》对烈士墓迁葬提出的相应要求是,“为更好保护烈士纪念设施,切实发挥烈士纪念设施教育功能,便于人民群众瞻仰和缅怀。”

吉林民政部门:若零散安葬,可考虑遗属意愿迁回

所以,赵玉发烈士墓是否便无法迁回长春?

澎湃新闻联系了一名3月28日负责接待王玉海的吉林省民政厅优抚处工作人员。他表示,目前已经与天津民政部门沟通,天津民政部门即将开展相关调查工作。如果能够成功在天津找到赵玉发烈士的安葬之处,后续处理将分两种情况:假设赵玉发已被安葬在烈士陵园或烈士集中安葬墓区,便不可迁墓;假设其被零散安葬,可根据遗属的意愿,迁回长春。

而民政部2013年《烈士安葬办法》也提到在确定烈士安葬地时要充分尊重烈士遗属意愿。

《烈士安葬办法》第三条规定:“确定烈士安葬地和安排烈士安葬活动,应当征求烈士遗属意见。烈士可以在牺牲地、生前户口所在地、遗属户口所在地或者生前工作单位所在地安葬。烈士安葬地确定后,就近在烈士陵园或者烈士集中安葬墓区安葬烈士。”

上述吉林省民政厅工作人员提到:“在当时的年代,像赵玉发这样在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抗美援朝战争中牺牲的烈士,很有可能是牺牲后直接就地安葬,登记得也很简单。还有在入伍的时候,(烈士)本身登记的家庭住址就非常简单的。”

“上世纪七八十年代,部队会把烈士信息交给当地的民政部门进行保管,部队的档案馆也会留存资料。”该工作人员称,“如果知道(烈士)是哪个部队、在哪个作战过程中牺牲的,通过作战地的相关县志、档案馆资料,民政部门能够找到烈士陵园进行核查,一般就能够找到(烈士安葬地)。”

事实上,烈士迁墓回归故土也不乏先例。

山东临沂市沂南县农民刘长涛与父亲、奶奶三代人为浙江诸暨籍烈士方学守墓68年。后经媒体报道,方学遗属联系上刘长涛,并确认墓碑上刻的方学即烈士方益品。方益品遗属要求方益品墓迁回原籍,在山东临沂和浙江诸暨两地民政部门沟通后,方益品烈士遗骨于2016年12月16日回到故乡诸暨市浣东街道汤家店村安山岗的公墓园区。

责任编辑:肖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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