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海峡网>新闻中心>国内频道>国内新闻
分享

广州参考4月5日消息,广东科技系统腐败窝案渐行渐远,不过,窝案所涉及的部分厅级干部贪腐案最近才有终审结果。记者今日获悉,省科技厅原厅长李兴华受贿超3000万元终审仍被判处无期徒刑。

据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至2013年,李兴华在担任广东省科技厅厅长、党组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以直接收受他人财物或通过他人帮助其儿子李晟(另案处理)还赌债等方式收受贿赂,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2906万元及港币110万元和美元3万元。

其中包括现金人民币1581万元、港币110万元、美元3万元以及价值人民币1325万元的股份,股份包括勤上光电公司35万股原始股(价值人民币105万元)、汇中弘泰公司25%的干股(价值人民币500万元)、广东晶湛公司33.3333%的干股(价值人民币350万元)、雅安公司10%的干股(价值人民币60万元)、沃巴克公司25%的干股(价值人民币240万元)、花海公司3%的干股(价值人民币30万元)、力元公司20%的干股(价值人民币40万元)。

2012年底开始,科技系统部分干部违法违纪问题被纪检部门和检察机关查处,李兴华担心问题暴露,案发前退还叶某汇中弘泰公司25%股份(价值人民币500万元),退还李某2现金人民币70万元及勤上光电公司35万股的转让款人民币105万元,退还邓某、罗某现金人民币58万元及雅安公司10%股份(价值人民币60万元)。

深圳中院一审判决李兴华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李兴华上诉后,二审法院认为李兴华的上诉理由经查均不成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李兴华个人资料

广东省科技厅原厅长李兴华受贿逾3000万终审被判无期 李兴华简历

历任广东省科技厅副厅长、党组副书记。

2007年4月任广东省科技厅厅长、党组书记。

2013年7月涉嫌严重违纪被调查

2013年9月,广东省委免去李兴华省科技厅党组书记职务;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去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厅长职务。

第十一届、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

责任编辑:肖舒

最新国内新闻 频道推荐
进入新闻频道新闻推荐
“福农优品·我在家乡等你来”网络直播
进入图片频道最新图文
进入视频频道最新视频
一周热点新闻
下载海湃客户端
关注海峡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