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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长:尊重法院判决,积极履行义务

2017年4月7日,王世荣告诉澎湃新闻,判决生效至今仍未拿到赔偿。

执行法院延吉市法院2017年2月25日作出的执行决定书显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将雁鸣湖镇政府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执行决定书显示,雁鸣湖镇政府失信具体情形为,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王世荣不解的是,此案还未执行,3月31日,延吉市法院再次作出执行决定书,将雁鸣湖镇政府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决定书称:“被执行人敦化市雁鸣湖镇政府认为,不应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向本院申请纠正,经本院审查认为,其理由成立,应予以纠正”。

该决定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被执行人认为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错误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纠正。被执行人是自然人的,一般应由被执行人本人到人民法院提出并说明理由;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一般应由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本人到人民法院提出并说明理由。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理由成立的,应当作出决定予以纠正。

雁鸣湖镇镇长金成柱告诉澎湃新闻,这主要是因为镇政府不是因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是因为镇政府没有财政经费,经费靠敦化市政府划拨。“我们坚决尊重、严格执行法院判决,积极履行义务”。

金成柱称,敦化市委市政府政府高度重视此事,已成立领导小组,正在进行相关工作。

责任编辑:肖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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