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记者从权威渠道获得一份《河南省公安厅关于邱海山等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情况通报》,通报称,该省鹿邑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邱海山伙同民警刘萍、鹿邑县人社局公务员管理股原股长张季梅等人,在办理毕业生分配、干部调动、公务员登记和入警申报过程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贪污、受贿,其中,邱海山为女儿篡改档案年龄,最终实现其“7岁上警校、10岁当公安、长期领工资”目的。目前,邱海山、张季梅、刘萍3名涉案人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鹿邑县公安局原政治处民警张晓耀等29名违纪人员也分别受到党政纪处分。
毁灭证据:
将全局500余民警档案拆分、转移、隐匿
河南永城市公安局内部人士向澎湃新闻证实了上述通报的真实性,该通报共7页,编号为〔2017〕107号;通报时间:2017年4月6日;落款单位:河南省公安厅。
通报称,2016年4月至8月,在河南省委第六巡视组、鹿邑县纪委、驻公安厅纪检组先后对鹿邑县公安局入警造假问题进行调查期间,邱海山等人为了毁灭证据,将全局500余名民警的人事档案拆分、转移、隐匿甚至部分销毁;为避免留下作案踪迹,将县公安局办公区域相关监控设备破坏;为防止电子数据被恢复,将县局政治处3台存储有大量重要人事信息的办公电脑硬盘格式化后彻底砸碎;为了获悉调查组动态,安排、指使有关人员严密监视调查组工作动向。
邱海山等人对抗组织审查的行为,被省纪委、省委巡视组有关领导同志称之为“公然藐视省纪委权威、公然藐视省委巡视组权威、公然对抗组织调查”的恶劣典型。
河南公安信息网发布《河南省公安厅关于邱海山等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情况通报》截图
档案造假:
女儿“7岁上警校、10岁当公安”
通报称,2011年以来,邱海山为了给其1993年出生、当时正在上学的女儿邱某提前准备一份工作,先后违规办理了1988年出生的户口和2003年原开封警校毕业的学籍,利用不正当手段办理了2003年7月到鹿邑县公安局工作的有关“毕业生分配”手续和公务员登记备案,最终为女儿谋取到了公务员身份、政法编制和财政工资,实现了其女儿“7岁上警校、10岁当公安、长期领工资”;张季梅利用担任鹿邑县公务员管理部门负责人的职务便利,通过篡改年龄,伪造毕业生分配手续、《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见习期满确定工资等级审批表》、《干部介绍信》等文书、证明材料,将正在上中学的儿子孙某某从淮阳县人民检察院“空转”到鹿邑县公安局,邱海山、刘萍随后为其补充完善了《接收、调入人员备案的请示》等相关人事手续,孙某某凭借着这一整套假档案、假手续从一名正在读书的中学生变身为一名国家干部。
责任编辑:林晗枝
- 平潭公安出重拳整治“村霸” 还农村一片净土2017-07-28
- 厦门警方启用25个公安检查站 成守护平安的新防线2017-07-27
- 福州召开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2017-07-05
- 快讯:厦门38名拟提任干部任前公示!他们是…2017-06-29
- 厦门一处级干部涉嫌受贿被公诉2017-06-23
- 福建省新任命一批干部 涉及多个厅级岗位2017-06-20
- 福州出新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 五类行为将被追责 2017-06-19
- 莆田“三个保障”提升公安队伍战斗力 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2017-06-09
- 南平公安一集体三名个人 获全国荣誉2017-05-22
- 福建省公安厅推出16项便民服务新举措2017-05-11
- 最新国内新闻 频道推荐
-
女子网购货不对板 商家爽快退款还多退1万?2017-11-12
- 进入图片频道最新图文
- 进入视频频道最新视频
- 一周热点新闻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